预期收益高
实际收益严重缩水
据悉,一般理财产品预期收益计算公式为:金额×预期收益率×投资天数/365天。
募集期拉长,理财产品实际收益到底多少?让我们来计算一下上述王小姐购买的这款产品。
王小姐购买的这款34天期产品,9月26日起售,收益起算日却是10月8日,募集期长达12天,加上最快1天到期清算日,实际上多占用了13天时间,资金冻结时间就是47天。通常,银行对募集期间的资金给予活期利息,而清算期则不计利息。
那么这款34天期限预期收益为20万元×5.5%×34天/365天=1064.66元,实际资金占用47天,将预期收益率设为未知数,代入这个公式,可以反过来推算出实际收益率仅为3.9787%,这个收益率只能算是一般水平。
按照上述公式,同样投资20万,另一款91天期产品,预期收益为2742.46元,如果9月26日购买,实际收益率为4.81%。
同理,如果委托期限只有7天的滚动型理财产品,募集期却有2天,而预期年化收益率仅为3.4%左右,这样的产品就更“坑爹”了。
募集期长短
是否应给个说法
由于客户自购买理财产品之日起,资金就会被锁定,募集期内自己的资金就等于“空运转”了。王小姐告诉记者,“作为一名投资者,若募集期较长,我当然希望选择在募集期的最后两天去银行购买产品,但是,一些收益率比较吸引人的产品往往刚一推出就被抢购一空,要是买晚了就会买不到。归根到底,投资者还是很弱势的。”
另一位投资者表示,“理财产品存在募集期是合理的,但是各个银行各款产品的募集期不尽相同,有的只有二三天,有的10天甚至多达两周,这个长度是否应该有个规范对此进行指导。比如监管部门是不是能够出台一个理财产品募集期最长不能超过投资期限的上限比例。”(俞萍丽)
(钱江晚报 俞萍丽)
原标题:理财产品横跨国庆拉长募集期 实际收益严重缩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