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人寿高额养老计划惹诉讼 上市之旅或蒙阴影
money.fjnet.cn 2011-10-13 13:49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我来说两句
“天价”保单来龙去脉
记者掌握的资料显示,2002年,新华人寿设立了一项养老保障计划,规定公司A类以上干部(即部门经理以上)退休后将根据司龄系数和职务系数领取一定的退休补助。同时,公司还建立了一项覆盖全体员工的补充养老计划,内容是每月发放一笔额外的养老金到社保个人账户。对于A类以上的员工,起初两项补助项目可以同时享受。
2007年和2008年,新华人寿又分别下发养老保障计划和补充养老计划《实施细则》,将能够享受养老保障计划的高管限定为2002年4月前入职的公司元老。同时,新方案规定在养老保障计划和补充养老计划两者中,员工只能任择其一。最终包括孙兵在内共有47人选择参加养老保障计划。
最终,新华人寿通过购买商业保险的形式,执行了47人的养老保障计划。这就是2010年引起轩然大波的“天价养老保单”。
不过,有知情人士表示,汇金于2009年末入股新华人寿,自此新华的国有股东占比达到六成,才成为实质上的国有控股金融企业。“此前新华人寿一直是民营保险公司,即使是保障基金接管的时候,保监会给的定性也是民营机构。而此份养老计划始定于汇金入股前,不存在违反金融类国有企业薪酬相关规定的问题。”该人士续称。
此次孙兵起诉新华人寿,就是要求新华人寿继续支付该养老保障计划下的养老金。业内人士指出,“矛盾在于,这份养老计划保单出于公司制度,理应按章执行。而新华人寿已然是国有控股金融企业,这份高额的养老计划保单确实又有违现行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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