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合开受贿“壳公司”
公诉人称,公诉人认为陈猛从一名局级领导干部沦落为一名受贿罪犯并非偶然。当他走上领导岗位看到和自己以“朋友”相称的私营老板腰缠万贯、一掷千金时,思想上和心理发生扭曲不平衡。
陈猛也认可这一点,他在相关供述材料中写到:“在松江8年的工作时间虽然勤奋刻苦,但由于思想上不稳定,逐渐也产生了如此辛苦劳累,何不在经济上得到一些补偿以满足心理上不平衡,在这种回报论的驱使下放松了一个共产党员应有的原则和品性。”
法庭调查显示,陈猛受贿的方式除了直接收受现金外,还包括通过其妻子名义成立的公司收受贿赂。
2004年6月至2007年2月,马某与陈猛暗中约定为其出资成立上海悦隆商务咨询有限公司,由陈猛妻子梅某任法定代表人。随后他以垫付注册资金,以及向梅某控制的另一家公司汇款等名义,总计向陈猛行贿800余万元。这笔钱被陈猛用于家庭购房。
马某还以陈猛哥哥陈某的名义办理银行卡,其后将存有100万元的农业银行(601288)卡交给陈猛。陈猛同样将卡中的资金用于家庭购房。
2008年下半年,马某通过陈猛妻子梅某行贿200万元,陈猛授意妻子将此款项存入银行。
作为陈猛涉嫌受贿情节中,还有一只价值10余万元的百达翡丽手表。这是开发商张某为了“感谢”陈猛为其变更松江区云间路唐宋文化街旧城改造项目建设单位,并为其落实安置动迁房源所作的报答。其时,两人正同时购物,张某抢着为陈猛付了这块手表的钱。
在法庭质证环节,当公诉机关指控松江区新桥镇原副镇长沈英为感谢陈猛给予的便利,套用公款250万元为其支付别墅购房款及相关契税时,陈猛首次进行了“答辩”。
“除了首付款100多万是我自己的,我并不知道其余付房款的资金是套用公款的。”陈猛说。
松江区纪委2011年9月发布的消息显示,上海市纪委在查处陈猛涉嫌受贿一案中,发现松江区新桥镇原党委书记梁爱军、新桥镇原副调研员沈英涉嫌严重违纪问题。当时松江区纪委就对梁爱军、沈英予以立案,且两人均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查处。
松江区纪委称,梁爱军在担任新桥镇镇长期间,滥用职权,造成集体财产重大损失。沈英在担任新桥镇副镇长期间,滥用职权,造成集体财产重大损失,同时沈英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巨额钱款。
梁、沈二人的案件目前尚未开庭。
(21世纪经济报道)
- 2012-02-08原上海普陀区副区长陈猛涉嫌受贿1500万余元受审
- 2012-02-07海南省东方市原市长谭灯耀受贿案剖析
- 2012-02-07公司总裁受贿获刑拟写书关注三农
- 2012-02-07湘潭原副市长受贿滥用职权案二审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