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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与省外经贸厅签订利用外资战略合作协议
money.fjnet.cn 2012-02-10 08:30   来源:闽南日报    我来说两句

福建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与漳州市人民政府举行关于加强利用外资工作战略合作协议签约现场。 本报记者 林 忠 摄

2月9日上午,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与漳州市签订关于加强利用外资工作战略合作协议,决定建立信息共享、渠道共用、平台共建、项目共促的利用外资工作战略合作关系。这是省外经贸厅与地市首次开展战略合作。

市长吴洪芹、省外经贸厅厅长林昌丛分别代表双方在漳州宾馆签署协议,并在仪式上致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珊珊、市政协副主席柳建聪出席仪式。副市长谢毅泰主持仪式。

协议指出,要充分发挥漳州市特有的区位、对台、港口、产业等方面的优势和省外经贸厅在对外联络、平台建设、政策支持等方面的资源优势,全面提升漳州市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推动厦漳泉大都市区同城化战略的深入实施,打造我省闽南沿海地区经济发展的新增长极,为全省利用外资工作探索新的增长模式和工作机制。双方合作的奋斗目标是:“十二五”期间,漳州市利用外资各项指标保持持续较快的增长势头,实际利用外资年均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5个百分点以上,五年实际利用外资累计突破60亿美元;实际利用台资年均增幅比全省平均水平高出8个百分点以上,引进世界500强跨国公司取得新突破,形成对台特色更加鲜明、产业布局更加合理、投资方式更加优化、投资领域更加拓展的引资新格局,进一步提升利用外资对漳州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

协议提出,双方战略合作将突出对台特色。省外经贸厅支持漳台产业合作先行先试,支持漳州更好地承接台湾产业转移,加快构建两岸经贸合作的紧密示范区域,加大对漳州市引办台资重大项目的扶持力度。要支持漳州市在台设立招商机构,作为全省在台开展经贸活动的重要平台和窗口;支持漳州市完善台湾农工商同业公会海西联络处的工作服务机制,建立更加紧密的常态化合作平台。此外,双方战略合作将强化产业招商。省外经贸厅将按照基地化、大型化、集约化原则,支持漳州市科学规划、合理布局重点产业,着力延伸和完善产业链,构建比较完善的产业体系;支持漳州市开展产业发展基础性研究、编制与区域规划相呼应的《产业招商指引》;支持漳州市针对引进产业龙头项目和关键配套项目,组织专题招商活动。

责任编辑:林晨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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