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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计息天数惹争议 每年多收5天贷款利息
money.fjnet.cn 2012-03-22 10:35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我来说两句

每经记者 李玉敏 发自北京

最近,“银行业高利润”和“乱收费”的话题引起了很大的争议。当被问及银行最不应该收取的是什么费用时,一位资深银行业人士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每年多收贷款客户5天的利息。”

千万贷款多付1.2万利息

北京一家外贸企业的负责人证实了上述说法,他说:“银行在收取贷款利息时,先将年利率换算成日利率,然后按实际贷款的天数收取。”

为此,他举了个实例算了一笔账。该公司曾在2012年12月份从某股份制银行贷了一笔1000万元的贷款,贷款期限一年,利率是央行规定的基准利率6.56%上浮30%,即8.528%。银行实际收取的利息是8.528%÷360计算出日利率,再用1000万×日利率×365天,贷款利息一共是864644元,比直接用1000万×8.528%算出的852800元多了11844元。

中信银行(4.41,0.00,0.00%)信贷管理部总经理孙建林曾在《金融会计》发表了题为《银行计息基数应按一年365天才公平合理》的文章。文章中表示,在本金、天数和年利率不变的情况下,计息基数分别取360天和365天不同时,利息差额为=本金×天数×利率×(1/360-1/365)。

每年5天的利息,对于单个贷款的个人或者企业来说也都是小数目,但是对于大笔的贷款或者整个银行业来说却是很大一笔资金。

银行业2011年的日均人民币贷款余额 (期初余额47.92万亿元和期末余额54.79万亿的均值)为52.255万亿,若都按照日利率而不是月利率或年利率来计算,以6.56%一年期基准利率粗略估算,去年银行业多收了贷款利息大约为476亿元。

不过,客户的存款银行也同时多支付了5天的利息,这也给商业银行增加了上百亿的成本。

责任编辑:全梦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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