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监管
去年,有关部门向国资委反映央企海外工程业务存在较严重的腐败问题
上述国资委相关人士还表示,今后,国资委对境外国有资产的管理将呈分类细化管理的趋势,“我们正在考虑专门针对境外工程承包业务制定管理办法。”
据商务部统计,截至2010年底,中国对外承包工程累计完成营业额4356亿美元。国资委之所以考虑专门针对境外工程承包业务制定管理办法,不仅仅是由于海外工程承包业务在境外投资中的比例最大,还因为央企在海外市场竞争工程承包业务存在恶性竞争、贪污腐败等问题。
近年来,腐败已成为中国海外工程承包业务的一大突出矛盾。一位国资委权威人士对本报记者表示,去年,有关部门向国资委反映央企海外工程业务存在较严重的腐败问题,对中国企业海外市场形象造成不良影响。
上述国资委权威人士表示,“但后来我们发现,在非洲、东南亚一些市场,不行贿根本拿不到项目,也不仅仅是企业自身的问题。”
除了分类细化,国资委还期望在监管中突出海外投资亏损的责任主体。但上述国资委相关人士表示,由于缺乏相关法律约束和投资论证程序,一旦海外项目失败,也没有责任主体为此负责。
另外,海外审批权多部门职能交叉重叠,一方面损害企业海外投资积极性,另一方面,国资委无法杜绝行政干预投资现象。
以中国铁建(601186,股吧)投资沙特麦加项目亏损40多亿元为例,国资委的知情人士就告诉本报记者,该项目并非企业行为,而是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利用行政权力使中国铁建签订合同,“这就是为什么中国中铁(601390,股吧)在波兰投资亏损有相关责任人下台,而中国铁建没有任何人受到处罚,因为没有人签责任书。”
对于很多企业抱怨行政手续繁冗的问题,上述国资委人士对本报记者表示,国资委一直建议相关部委简化审批流程,“审批时间过长致使企业错失了投资良机。”(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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