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记者获得的一份东阿阿胶关于组建“定西天龙富民养驴专业合作社”的合作协议显示,甲方为安定区畜牧兽医局,乙方为东阿阿胶,丙方为养驴户。按照协议甲方出资30万元,乙方以货币出资20万元,丙方以实物自有毛驴经评估后的金额预计10万元,成立合作社。
其中资金支出主要包括为丙方养驴提供补贴、贷款贴息等;支持养殖、配种技术的培训及相关技术的研究和推广;提供配种改良器械;驴产业经营性业务支出;行政办公费用等。
合同还显示,东阿阿胶向合作社毛驴饲养及合作社成员自有毛驴饲养,无偿提供自有的养殖、繁育等等相关技术。合作社的毛驴(丙方出资到合作的毛驴)全部由东阿阿胶在市场价基础上溢价5%收购买;养殖户在自养毛驴及其良种驴后代在东阿阿胶市场价基础上溢价5%收购的前提下,应该销售给东阿阿胶,后代为乌驴的则溢价400元/头。
本刊记者注意到,合同中还规定,养殖户优先把自有的良种驴及其后代,交由合作社统一销售给东阿阿胶。养殖户违约销售给其他单位的,应向合作社支付20元/头的技术服务费。
虽然东阿阿胶的基地模式建立的看似不错,但能否保证养殖户把合作社的驴卖给东阿阿胶还是个问题。
对此李世忠表示,目前东阿阿胶的基地有40万户的合作社成员,养殖规模大概有60-70万头左右。从2011年的运行情况看,有很多送过来给东阿阿胶屠宰的驴并不是合作社成员的驴皮。在这种情况下,按照公司的标准验收检疫,达到标准也收购。随着合作的进一步推广,肯定有一些驴皮不在网络之内。
李世忠表示,没有进社的养殖户是享受不了公司的补贴,只有成为社员,才能进行一系列的管理培训,而不能像社会散养驴一样。特别是公司现行的追溯系统,从驴的母系开始就进行追踪的,从母驴怀孕到出生,都是有材料记载的。
李世忠告诉本刊记者,关于其他企业抢驴皮的问题不是没有,合作社成员也有把驴卖给别人的情况,但对于这样的结果就是取消合作社成员享受合作社无偿提供的一些优惠条件。虽然合作社成员第一次把驴顺利地卖给了别人,但下一次就不一定能卖出去,对他们而言失去的是长久利益。最开始让这些成员理解这一点有些难,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合作社成员也意识到在东阿阿胶网络里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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