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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黄河大桥上市10年收费超建设成本10倍
money.fjnet.cn 2012-03-30 09:11   来源:《经济半小时》    我来说两句

在很多济南百姓看来,大桥收费给他们带来了许多不便,有市民寻求通过诉诸法律来解决问题,郑兆刚就是其中的一位。郑兆刚是济南市的一位普通市民,从事汽车保险业务,经常要通过黄河大桥往返与两岸。采访中,郑兆刚向记者出示了七八张近期通过大桥的票据,这给他正常的工作增加了不小的成本。

2008年8月,郑兆刚一纸诉状,将济南黄河大桥收费站的经营方山东高速股份告上法庭,希望相关方面撤销大桥收费站。

此案的代理律师郑吉泉认为,济南黄河大桥当初是由政府投资修建的,不属于贷款修路,更不属于经营性公路,不能收取通行费,而收费年限也存在着问题。

不过,一审法院称:“济南黄河大桥是否属于政府性投资,政府有关部门将大桥作为资产划归被告经营管理并批准其收费是否合理,不属于民事案件的受理范围”;济南中院的终审判决则认定:有政府许可的依据,享有收费的权利,且被上诉人对收费的相关信息在黄河大桥收费站进行了公示,故其民事行为合法有效,应予确认”。 郑兆刚一审、二审全部败诉。

而与此同时,近几年来,每年的山东省和济南市的两会上,济南黄河大桥收费问题都是一个热点的话题,希望有关部门取消这项收费,加快济南北跨战略的实施,促进黄河以北天桥区两个乡镇以及济阳、商河两县的发展,真正解决济南黄河大桥收费问题。

尽管收费年限总和将达到32年,和《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中收费总年限不得超过25年的规定严重冲突,但是山东省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却认为济南黄河大桥收费合理,不在清理整顿之列。为什么会出现这种论调呢?

1999年之前,济南黄河大桥是政府投资的,属于收费还贷性质的路桥,为什么会变成以盈利为目的经营性收费呢?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财务处处长宋乐旭:当时是为了上市的需要。

责任编辑:全梦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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