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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新食品IPO问题:被曝涉嫌篡改数据 无视产品质量
money.fjnet.cn 2012-08-28 11:00   来源:网易财经    我来说两句

独董知法犯法中小股东利益或被滕氏家族绑架

2010年,公司独立董事郑庆昌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郑庆昌被处罚的原因是,其在任福建腾新独立董事期间,也是华通天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然而天香集团数次在进行股权转让过程中,出现了“在风险尚未转移,收益确认条件不完全具备的情况下,提前将上述股权转让投资收益进行确认,虚增利润”的情况,违反了证券法关于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郑庆昌作为独立董事在这些董事会决议上签了字,才被证监会予以罚款等行政处罚。

但是招股书中显示,2008年6月,郑庆昌开始担任福建腾新的独立董事,任期三年,2010年10月因个人原因辞职。郑庆昌辞职的时间远晚于其受到行政处罚的时间。公司未在公开信息上提前了解此事,这说明福建腾新的独立董事制度、内控制度存在一定的问题。

而在本次IPO的招股书中,公司对郑庆昌事件引发的独立董事制度可能存在的问题只字未提,只是冠冕堂皇的言词“独立董事自任职以来,依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要求,发挥了在财务、法律、行业等方面的专业特长,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并称“截至2011年12月31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是有效的。”

众所周知,腾新食品为家族企业,独董制度形同虚设的后果必然是中小股东利益得不到保护。招股书显示:滕用雄、滕用伟、滕用庄、滕用严、陈月娇(滕用雄等4人的母亲)在内的滕氏家族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5人在上市前合计持有福建腾新75.47%的股权,其中滕用雄为董事长兼总经理,滕用伟和滕用庄为公司董事。在这种情况下,滕氏家族掌握公司的治理,如果滕氏家族利用其控制地位对公司重大资本支出、人事任免、发展战略、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施加不当影响,独立董事无法发挥作用,后果只能是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产品屡遭通报不合格公司置若罔闻

腾新食品屡遭各地监管机构的公开通报不合格:2006年,上海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闵行分局通报1-9月不合格食品质量抽样信息,腾新黑糯米花生粽(1KG/袋)被通报不合格;2009年年底,广州市工商局通报腾新撒尿牛肉丸(1KG/包)不合格;2012年6月,标称福建腾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金山分厂生产的“海欣”台式虾丸(仿虾风味速冻食品、速冻生制品),规格型号为“称重”,批号或生产日期为“2012-1-19”,再次被广州市工商局通报脱氢乙酸项目不合格。

但腾新食品在招股书中只表示,“公司设立至今,未发生重大的产品质量事故和投诉及产品质量责任纠纷,未出现因违反有关产品及服务质量和技术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而被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况”。(来源:上海热线财经)

责任编辑:edi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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