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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万罐三元饮料生产日期存猫腻(组图)
money.fjnet.cn 2012-12-28 09:03   来源:中国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相关规定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规定,生产日期(制造日期)是食品成为最终产品的日期,也包括包装或灌装日期,即将食品装入(灌入)包装物或容器中,形成最终销售单元的日期。应清晰标示预包装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日期标示不得另外加贴、补印或篡改。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伪造或者虚假标注食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以5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造成后果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进行处罚。

  律师观点

  "早产"因处罚力度小”

  北京隆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尹富强认为,生产厂家延长生产日期导致产品“早产”,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涉嫌欺诈消费者,应当给予消费者产品金额的2倍赔偿。

  尹富强说,尽管饮品的保质期长达18个月,但生产日期无论延长几天,必然会导致产品存在安全风险,生产厂家之所以大批量地更改生产日期,主要原因是法律的处罚力度不到位,违法者有恃无恐。“以上法律法规对违法者的处罚力度显然较弱,虚假标注生产日期,已经不是食品包装的范畴,而是食品安全问题,应当以《食品安全法》进行处罚,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责任编辑:edi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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