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银行存定期,却变成了保险;信用卡差1分钱没还也遭全额罚息;说好的理财产品高收益,到期后却没了影儿;前期投保容易,后期理赔却很难……在日常的消费活动中,如果市民一不小心很可能就被忽悠了。谁动了您的钱包?下面案例里的事件,您遭遇过吗?
未按时还款全额罚息
“霸王条款”未止
提起信用卡,这对于已经习惯了信贷消费模式的现代人来说自然不会陌生,面对邮箱里纷至沓来的信用卡信息,更是习以为常。据报道,“截止到2012年第四季度,银行卡发卡量持续增长,发卡总量突破35亿张,其中,信用卡发卡量为3.31亿张,环比增长4.2%,同比增长16.0%。”可以说信用卡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几乎不可缺失,大有“一卡在手,走遍天下无忧”之便利。
当然,凡事都具有双面性,信用卡也不例外。这张小小卡片,既轻便又能当钱使,对善于使用它的人来说,处处都是优点;不过,如果使用不当,麻烦也不断,说得夸张一点儿,一旦掉进它的陷阱里,想挣脱?何其难!
去年10月,央视《每周质量报告》关于西安市民王某利用信用卡恶意透支十余万元,5年后全额罚息欠款增至44万元的报道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
案例回放:
2007年5月,陕西省西安市户县居民王某在中国民生银行西安分行办理了一张信用卡,截至2012年7月26日,王某共在银行透支178000余元,逾期1607天未还欠款,将近4年零5个月。2012年7月,王某因涉嫌恶意透支高达40余万元,被警方刑拘。王某交代先后于2006年、2007年分别在工商、交通、招商、中信四家银行办理了4张信用卡,都有长时间逾期不还欠款的情况。
通过5家银行提供的消费记录来看,截至2012年8月,犯罪嫌疑人王某拖欠共计44万余元,然而其实际刷卡消费和取现的部分只有11.5万元,其余30余万元都是逾期未还欠款而产生的利息和滞纳金等费用。(摘自《北京晨报》)
这种“滚雪球”式的罚息方法让不少市民大吃一惊,然而这并非个例,据调查,目前大多数银行尚未舍掉信用卡罚息这块“蛋糕”,全额罚息的做法在日常生活中仍屡见不鲜。“4月份我的信用卡账单是5605元,到期还款日前我去银行自动存款机还了5600元,本以为只差5元钱没还产生不了多少利息,可前两天我上网一查,竟然发现已经欠银行利息70多元。打电话给银行客服人员之后才知道,虽然我只差5元钱没还,但已经没有了免息待遇,已还的5600元也得缴纳万分之五的日利息。”
提起银行这种少还零头全额罚息的“霸王条款”,不少网友马上吐槽了自己的亲身经历,并表示虽然一个人的力量有限,但一定要将此经历分享给更多的朋友,并希望可以借助媒体的力量改变这种银行单方面“霸王条款”的做法,让更多的消费者在经济消费活动中得到更公平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