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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网贷陷灰色地带:游走于非法集资悬崖边缘
money.fjnet.cn 2013-09-03 09:17   来源:瞭望东方周刊    我来说两句

被央行征信系统排斥在外,一直是困扰网络信贷的“心头病”,会议上,P2P网贷企业表达了加入央行征信记录的希望。刘士余现场与征信管理局局长王煜作了讨论,表示研究讨论后将上报国务院审批。此外,央行还要求各网络信贷机构在此次调研会后提交相关资料,央行将形成调研报告,上报给国务院。

周世平和张俊在网络信贷准入制度、对接央行征信系统、禁止信用卡套现投资、明晰网络信贷业务边界和监管主体等方面提出了自己企业的意见。

“由于行业内部竞争的影响,不少网络信贷机构已经脱离网络信贷的原有定义,出现了一些不利于网贷平台本身抵御经营性风险和系统性风险的行为,给网络信贷行业的健康发展带来了不确定性。央行可以就此出台相关的法规和制度,明确网络信贷平台的业务模式和类型,哪些可以做,哪些不能做,都应该划分出明确的监管边界。”张俊对本刊记者表示。

张俊还指出,考虑到金融行业的特殊性,网贷机构应当具备一定的风控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央行未来可以从资格审核、风险控制、行业执照等方面入手制定网络信贷行业准入制度。

周世平认为网络借贷运营方要主动禁止信用卡套现投资,鼓励用户以自有资金投资,并建议管理部门出台措施,对投资资金进行银行托管。他强烈要求征信数据共享,以防止借款人过度负债。

在由谁来监管上,律师严义明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认为,银监会是最合适的监管部门。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行业三个字,说明银监会不光是管理银行金融业务,也要将非银行企业从事银行业务的行为监管起来。而P2P网贷行业明显是在做吸收存款和放贷的金融业务。”严义明解释。

法律空白待填补

优易网主要犯罪嫌疑人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定罪,给其他网贷企业也敲响了警钟。如果不为P2P网贷行业争取合法的法律身份,该行业会一直面临巨大的法律风险,对未来的长远发展埋下一颗定时炸弹。

网贷行业认为P2P网贷作为互联网时代的一种网上借贷模式,本质上属于民间借贷。《中国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从法律上肯定了民间借贷行为的合法性,并从法律层面保护出借人收回借贷资金和利息的权利。

《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也鼓励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发起设立金融中介机构。

然而,不少P2P网贷平台却超出了合法的业务范围。

责任编辑:陈诗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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