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风华夫妇隐现蝶彩资管
本报记者调查发现,蝶彩资产管理公司于2012年5月4日注册成立,最初由谢风华、安雪梅、邱瑾、贺国良四人出资500万元设立。
其中谢风华拟出资200万元,安雪梅出资190万元,谢风华、安雪梅夫妇合计持有蝶彩资产管理公司78%的股权,邱、贺二人分别持有12%、10%的股权。
由此观之,业内知情人士风传蝶彩资管实际控制人为谢风华并非空穴来风。
此外,记者还发现,蝶彩资管法人代表贺国良还是上海百悦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2012年1月6日,上海浦东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谢风华、安雪梅内幕交易案件时,贺为谢风华的辩护律师。
贺国良为谢风华的辩护词令人印象深刻,他在结束语部分陈述,“通过本律师深入本案全部事实了解,非常谨慎地认为谢风华在”天宝矿业“借壳” 万好万家“一节上没有犯罪事实”,并认为谢“确实是一位优秀的证券从业人员。他也在党和政府的政策感召下,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愿意退还其非法所得”。
基于上述陈述,贺国良建议“司法机关和政府部门应当给予更多的宽容和帮助……,一个文明、有序的社会,从来都不是严刑峻法造就的,它需要良法之制,需要执法的严明和公正,更需要法律一定的宽容!”
谢风华、安雪梅夫妇最终被判缓刑,而彼时外界并不知道贺国良与谢氏夫妇还有如此密切的关联。
蝶彩资管的工商变更信息显示,2012年11月5日,谢风华将持有的230万元出资原价转让给自然人杨素贞;安雪梅亦将220万元出资转让给倪静霞。因股东人数增加和增资,此时蝶彩资管注册资本增至1000万元。
至此,蝶彩资管貌似与谢、安二人已无瓜葛,蝶彩1号的投资控制人为谢风华也无从谈起,但承接安雪梅出资的倪静霞,却让一切陡然清晰。
谢风华内幕交易案相关案情显示,2008年12月17日至2009年5月25日,谢风华通过堂弟谢剑源的账户,买入ST兴业(600603.SH)11.5万股,安雪梅则通过母亲倪静霞的账户买入ST兴业20.85万股。
值得关注的是,名为德邦证券实为蝶彩资管背后运作控制的蝶彩1号,总共资金不到1亿元人民币,但却在成立之初就大举买入江苏宏宝250.06万股,按停牌前的市价计算,其持有江苏宏宝的股票市值占蝶彩1号净值比重已超过10%。
截至8月30日,成立不到半年的蝶彩1号,其累计净值已达了1.5665元,投资收益率高达近60%。其对江苏宏宝的投资居功至伟。
问题是,蝶彩资管关于重仓持有江苏宏宝的研究建议究竟是如何给出的?
尽管蝶彩资管号称国内专注并购和融资顾问业务的专业资产管理公司,由一群具备中国资本市场15年以上从业经验的首批注册保荐代表人、PE创始合伙人、企业家和专业律师等组成,倡导“居正出奇”的经营理念,“投行驱动投资”的经营策略,但直至江苏宏宝于4月23日发布公司2012年年报时,都没有透露任何资产重组意向。
对此,一位业内人士感叹,“有些人赚大钱、赚快钱习惯了,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啊!”
蝶彩资管是否真的利用内幕为蝶彩1号提供研究建议,尚需监管部门的权威调查方能给出最终令人信服的答案。
原标题:江苏宏宝内幕交易疑云调查:谢风华身背缓刑复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