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违背同业竞争承诺
2010年3月,为了避免桑德环境与关联法人的经营战略在业务存在同业竞争的局面,桑德环境与大股东桑德集团签订协议:桑德集团将专注于经营中国境内外的固废处理业务,桑德集团、桑德国际及其各自直接或者间接控股的公司将不会直接或间接经营或参与任何中国境内外的与固废处置工程的系统集成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及固废处置设备制造业。
对于涉及同业竞争的问题,本刊多次打电话采访桑德环境,不过,公司电话一直处于无人接的状态。
如今三年过去了,桑德集团不仅未将相关的资产注入,期间还在增资或者收购与桑德环境经营类似的固废业务。
2012年配股说明书披露了桑德集团暂未被上市公司收购的项目并给出了原因,项目分别为国中生物、通辽蒙东固体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湖北汇楚危废处置公司、湖北竹清环境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湖北文峪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大股东涉足的固废业务仅限于此吗?事实恐怕不是如此。
德州绿能年检资料显示,该公司成立于2009年7月,自2010年7月开始一共进行了5次股权变更,而桑德集团均参与了5次增资,对该公司的货币资金投入也由最初的50万元上升至1000万元。该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焚烧发电、综合处理、综合利用、市政环境基础设施的建设、运营、维护及相关业务的筹建。
也就是说,在2010年4月之后,对德州绿能的5次增资说明了桑德集团仍在涉足固废业务,存在同业竞争的嫌疑。
此外,2013年7月,桑德环境发布关联交易的公告称,拟以312万元收购淮南康德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只不过,这其中60%的股权,是大股东在2013年1月受让而来,既然这部分业务最终要由上市公司收购,为何不是一开始就由后者来执行。
同样的情况出现在国中生物的收购上。2012年11月,桑德集团从北京产权交易所竞得国中生物37%的股权,对于这部分资产,桑德环境并没有参与竞拍。
本刊记者杨现华、王熙喜亦有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