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推产业政策符合性认定试点
中西部承接产业转移标准升级
多部委为产业方向、环境污染、落后产能、生态保护划定政策红线
国内的产业转移正在面临一次“大考”,国家有关部门将以政策符合性认定的方式对东中西产业转移进行摸底,并将细化淘汰落后产能和环境污染治理等政策体系,提升产业转移水平和质量。
《经济参考报》记者近日从权威部门获悉,最近,为贯彻落实国家产业政策,防止落后产能转移和环境污染,工信部正在推进产业转移项目产业政策符合性认定试点工作,选定上海、河南、四川、甘肃四省(市)作为试点地区。工信部产业政策司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工信部要求各试点地区要根据国家《产业转移指导目录》(下称《转移目录》),严把产业政策闸门,杜绝落后产能转移”。
据了解,国家《转移目录》着力推进现有产能的布局调整和优化,主要对15个传统行业提出了转移的方向和重点,并与《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国家出台的区域规划和区域政策文件及《工业转型升级规划(2011-2015年)》进行了很好的衔接《转移目录》既体现了区域的特点,又落实到具体产业发展承接载体,指导性强,可操作性强。一是针对国家区域战略确定的东北、东部、中部和西部四大区域,分别明确了发展方向;二是按照省(区、市)分行业提出承接发展的重点,并明确落实到具体的产业带或产业园区(集聚区)。
工信部产业政策司有关人士表示,经过一年的试点工作,2014年国家有关部门将对全国产业转移进行摸底,从整体上调查各省市特别是中西部地区承接东部产业转移,及其产业发展定位与《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一致性。
据介绍,国家主体功能区战略提出的国家层面重点开发区域中,近半数地处西部,重点发展方向是能源、高新技术、先进制造、资源精深加工等产业。其中,成渝地区要建设成为全国重要的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基地;黔中地区将建设成为全国重要的能源原材料基地、以航天航空为重点的装备制造基地;滇中地区将建设成为以化工、冶金、生物为重点的区域性资源精深加工基地。
工信部总工程师朱宏任表示,接下来在推进试点工作的一年中,工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根据《转移目录》等相关规定,特别注意防范落后产能向中西部地区转移,贯彻落实了《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要求,注重科学发展,坚持高起点的导向原则。同时,有关部委还将调查近年来西部承接产业转移与《西部大开发“十二五”规划》衔接情况。
今年上半年,工信部、国家发改委、商务部等对产业转移的新动向作了系列调研。有关调研的结果显示,由于国家最近出台了化解产能过剩的新规定,东部钢铁、电解铝、水泥等传统行业在消化过剩产能的过程中,预计会有相当一部分产业加速转向西部。“今年以来,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速度加快,重庆、四川、云南、陕西、青海、宁夏等省份实际利用外来资金增幅均达两位数。”工信部有关人士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