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应付厚此薄彼 经营性占用资金不严重?
天安食业到底是何方圣神?莲花味精只是占其49%股份的二股东,上市公司为何又偏偏对其格外关照呢?
相关资料显示,天安食业是莲花味精持股49%的参股联营公司,主营业务为味精及相关副产品、饲料、肥料的生产、销售以及进出口业务,与莲花味精的业务高度重合。项城市天安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天安食业51%的股权,为其实际控制人。与此同时,项城市天安科技有限公司还是莲花味精的第二大股东,天安食业属于莲花味精参股的联营公司。
本报记者在翻阅莲花味精近两年年报时发现,在莲花味精与天安食业互相买卖味精的关联交易中,往往莲花味精要支出大笔预付款,很少拖欠天安食业的货款,但是莲花味精对天安食业的销售收到的货款却很少。
以2012年为例,年报显示,莲花味精当年向天安食业销售味精和材料总计3,331.9万元,销售热力和水电4565.5万元,向天安食业采购味精38,168.2万元。但是莲花味精对天安食业的应收账款为1598.5万元;其他应收款486.4万元;预付账款4346万元。莲花味精对天安食业的应付账款和其他应付款仅分别为150万元和100.5万元;对天安食业的预收账款也仅为4.7万元。
同样是采购味精,莲花味精向天安食业采购虽然数额更大但所欠货款却很少,同时还要提前支付大额的预付账款;但是轮到天安食业向莲花味精采购时虽然采购数额不大却有大额的欠款,而且所支付的预付账款却微乎其微。
一位北京知名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师对本报记者表示,同样的采购,为何待遇上的差距就这么大呢?这种关联交易的欠款严格意义上说也属于关联方变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此外,据媒体报道,2006年到2011年的五年间,莲花味精总共向天安食业无偿提供资金高达27.8亿元之多。
然而,貌似财大气粗的莲花味精资金却并不富裕,2013年半年报显示,截至6月30日,莲花味精账面上货币资金仅有11,299.9万元,资产总计281,637.1万元,负债合计203,006万元,资产负债率高达72.08%。
对此,上述莲花味精证券部工作人员称,天安食业对莲花味精的欠款不属于经营性占用,经营性占款又不是长期占用,对莲花味精这样的大企业来说4千多万元资金数额不大,没必要死抠这一点。
(证券日报)
原标题:莲花味精被疑利益输送 关联方变相占用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