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538]司尔特:变更办公地址
司尔特自2013年11月18日起搬迁至新址办公,办公地址:安徽省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汪溪园区,公司联系电话、传真、公司网站网址、电子邮箱保持不变。
[002560]通达股份:最近五年接受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
通达股份自2011年3月上市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法律法规等的要求,致力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运营,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断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现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31210号)的文件要求,将公司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予以公告。
[002587]奥拓电子: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奥拓电子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3年11月15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章程的议案》。
[002591]恒大高新: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恒大高新已于2013年10月24日刊登了《恒大高新: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延迟后)》,决定于2013年11月29日召开公司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公告了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审议议题等有关事项。
2013年11月18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股东朱星河先生(持有恒大高新44,68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131,275,000股的34.04%)《关于提议增加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选举李汉国先生为独立董事》、《关于终止实施“非金属系列防磨抗蚀材料生产及防护、再造建设项目”暨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合资设立新公司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作为公司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经公司董事会审核,提案人资格、提案时间及提案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本次临时提案可以提交公司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因《关于终止实施“非金属系列防磨抗蚀材料生产及防护、再造建设项目”暨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合资设立新公司的议案》需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所以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召开会议时间由2013年11月29日上午9:30改为2013年11月29日下午13:30。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改变召开方式及召开时间外,原《通知》中列明的公司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地点、股权登记日等事项均保持不变。
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3年11月29日下午13: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3年11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3年11月28日下午15:00至2013年11月29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002598]山东章鼓: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1.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12月4日上午10:30
2.会议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5.股权登记日:2013年11月29日
6.审议事项:关于《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的议案、关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002600]江粉磁材:召开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股权登记日:2013年11月28日
3.表决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3年12月4日9: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3年12月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3年12月3日下午15:00至2013年12月4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登记时间:2013年11月29日、2013年12月2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江门市龙湾路8号 公司1号会议室
7.审议事项:《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002612]朗姿股份:购买理财产品
朗姿股份使用自有闲置资金3,000万元于2013年11月18日向友利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产品名称:金友利保理财产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
[002628]成都路桥: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成都路桥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3年11月18日召开,审议通过《关于签订<成温邛快速通道大邑段道路投资建设合同>的议案》。
[002656]卡奴迪路:变更保荐代表人
卡奴迪路2012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为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指定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是李东茂先生和仇智坚先生。
公司近日收到保荐机构恒泰证券《关于变更广州卡奴迪路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通知函》,公司原保荐代表人仇智坚先生因工作调动,不能继续担任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恒泰证券将继续履行对公司负有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义务,并指派恒泰证券保荐代表人邹卫峰先生接替仇智坚先生担任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
本次变更后,由邹卫峰先生与原保荐代表人李东茂先生共同继续负责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工作。公司于2012年2月28日完成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成功上市,根据相关规定,保荐机构的持续督导期限至2014年12月31日止。
[002675]东诚生化:股东自愿追加股份锁定承诺
东诚生化于2013年11月16日接到公司股东烟台金业投资有限公司的承诺函,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金业投资承诺其持有的公司3,445.2万股限售股于限售期截止日即2013年11月26日后,自愿继续锁定半年(即自2013年11月27日至2014年5月26日)。
[002683]宏大爆破:第二届董事会2013年第九次会议决议
宏大爆破第二届董事会2013年第九次会议于2013年11月18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李战军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的议案》、《关于聘任王丽娟女士为公司总会计师的议案》、《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002684]猛狮科技: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3年12月10日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3年12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时间:2013年12月9日下午3:00至2013年12月10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股权登记日:2013年12月5日
5.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振兴路猛狮集团办公楼5楼会议室
6.审议事项:《关于全资子公司遂宁宏成电源科技有限公司拟向大英德创精工设备有限公司购买设备的议案》、《关于公司向广东猛狮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出售位于汕头市澄海区莲河西路西侧猛狮工业园的两处工业用地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部分机器设备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002701]奥瑞金:设立合资公司
近几年,广西地区啤酒、饮料等消费量保持快速增长,啤酒罐化率逐年提高。目前,广西地区啤酒、饮料的金属包装主要来自于广东地区,运输成本相对较高,且不利于供货的及时响应,金属包装市场具有较大的发展空间。奥瑞金可以通过此次投资在广西地区建立业务平台,开拓西南市场以完善公司二片罐市场的战略布局。
基于上述原因,公司与广西享源投资有限公司共同投资成立广西奥瑞金享源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0万元,其中公司以货币出资人民币11,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5%;广西享源以货币出资人民币9,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5%。合资公司已于近日完成工商设立登记手续,并取得了临桂县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450322000105260(3-2)。
[200054]*ST建摩B: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ST建摩B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3年11月18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转让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0413]宝 石A:复牌公告
石家庄宝石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因控股股东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正在进行与公司相关的重大事项,公司股票于2013年11月15日开市起停牌。
2013年11月15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东旭集团通知,东旭集团与康宁公司经过友好协商于当日签署相关协议,康宁公司将向东旭集团提供某些技术授权,东旭集团将支付部分相关费用以用于第六代及以下平板显示器玻璃制造。协议签署后,双方之前有关熔融下拉技术的纠纷得到妥善解决。
东旭集团于2012年2月将其拥有的玻璃基板专利技术许可公司及托管公司使用,专利许可使用费为零元,本次协议的签署不会增加公司新的费用支出。
此协议的签署,将有利于公司及托管公司平板显示玻璃制造业务的发展,不会给公司及托管公司现有技术使用带来不利影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3年11月19日开市起复牌。
[200553]沙隆达A:Celsius Property B.V。部分要约收购公司B股股份完结
2013年10月8日,Celsius Property B.V。(以下简称“Celsius”或“收购人”)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Celsius Property B.V。公告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B股要约收购报告书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275号)。
2013年10月11日,收购人公告了《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B股要约收购报告书》,自2013年10月11日起向全体沙隆达B股流通股股东发出部分收购要约,按6.58港币/股的价格收购其所持有的148,480,805股B股流通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5%。本次要约期限共计32个自然日,自2013年10月11日至2013年11月11日。
2013年10月25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Celsius Property B.V。调整要约收购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B股价格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350号),收购人于2013年10月26日公告了《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B股要约收购报告书(修改稿)》,决定将本次要约收购的价格由原来的6.58港币/股变更为7.00港币/股。本次要约收购的其他内容不变。
目前,本次部分要约收购沙隆达B股股份已实施完毕。
截至2013年11月11日,本次要约收购期满。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统计,预受要约股份为63,697,360股,撤回预受要约股份为746,701股,沙隆达B股股东中共有2,528户以其持有的62,950,659股股份接受收购人发出的收购要约。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对于本次要约收购最终预受要约股份数没有超过收购人预定收购数148,480,805股,则收购人按照收购要约约定的条件购买股东预受要约的股份62,950,659股。
目前,Celsius Property B.V。本次收购沙隆达B股股份已完成过户手续,本次要约收购相关事宜已完结。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沙隆达A,证券代码:000553; 沙隆达B,证券代码:200553)自2013年11月19日开市起恢复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