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风险防范方面,央行也强调了“提供多样化风险对冲手段”。《意见》指出,试验区分账核算单元因向区内或境外机构提供本外币自由汇兑产生的敞口头寸,应在区内或境外市场上进行平盘对冲。试验区分账核算单元基于自身风险管理需要,可按规定参与国际金融市场衍生工具交易。经批准,试验区分账核算单元可在一定额度内进入境内银行间市场开展拆借或回购交易。
在推进自贸区利率市场化体系建设方面《意见》指出“完善区内居民自由贸易账户和非居民自由贸易账户本外币资金利率的市场化定价监测机制;将区内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纳入优先发行大额可转让存单的机构范围,在区内实现大额可转让存单发行的先行先试;条件成熟时,放开区内一般账户小额外币存款利率上限。”
“央行公布的30条指导意见实际上为上海自贸区勾勒了未来金融改革的愿景,体现了大胆改革的精神。未来在具体实践过程中,政策会不断调整和完善,在合适时机上海的思路将会被推广和复制。”国家行政学院决策咨询部研究员陈炳才指出。不过,他也说,改革不能一步到位,需要一定时间。因此,这只是一个指导意见,而不是实施操作细则,不少政策的落实需要具体操作政策的出台。央行也强调,《意见》坚持以“风险可控、稳步推进,适时有序组织试点”为原则,对于《意见》的具体改革条款,“成熟一项、推动一项”,确保改革试点工作有序进行。
在国际金融问题专家赵庆明看来,自贸区在金融政策上的设计可以更大胆。他指出,目前自贸区的政策设计多在离岸金融范畴内,少数涉及和境内对接的范畴。不过,在离岸金融的范畴之内,涉及资本项目可兑换和利率市场化的内容比起真正的人民币离岸中心香港力度要小。“如果力度太小,吸引力将差一些,将不利于上海这个市场的培育,因此,我认为,在自由贸易账户内,一些本外币的兑换和利率市场化可以现在就做,细则也可快些出台。”赵庆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