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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数据过期 律师称基金公司互联网金融或宣传“过度”
money.fjnet.cn 2013-12-23 09:09   来源:中国资本证券网    我来说两句

互联网法律顾问表示,在银监会明令禁止金融理财产品承诺收益的情况下,金融主体进行这种宣传需要承担责任

公募基金在宣传产品时一向严谨,但与互联网金融相结合时,在基金宣传时却出现一些“打擦边球”现象。

金诺律师事务所北京办公室高级合伙人郭卫锋在接受《证券日报》基金新闻部记者采访时表示,依据《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基金公司以今年以来最高的收益率来宣传而不及时更新的做法,是夸大或者片面宣传基金,未能真实准确传递信息,可能误导投资者,涉嫌违规。

中国互联网协会信用评价中心法律顾问赵占领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同样表示,判断金融产品宣传是否违规主要有两个核心:第一,理财产品是否承诺收益;第二,是否涉及到虚假宣传。“在互联网金融时代,网络在广告宣传时需要审核的内容有两项,第一,广告主资格是否合法;第二,广告内容是否真实,在银监会明令禁止金融理财产品承诺收益的情况下,金融主体进行这种宣传也是需要承担责任的。”

4家基金公司

吆喝过度?

余额宝、百度理财和基金淘宝店的兴起,让公募基金公司销售基金的渠道更加多元化。然而在互联网金融时代,如何宣传往往成为左右基金规模大小的关键因素。据北京一家在淘宝网上有诸多宣传的基金公司相关人士告诉《证券日报》基金新闻部记者,互联网上卖基金关键在于宣传,公司把广告放在显眼位置后,成交笔数会明显增多。

在宣传的过程中,包括天弘在内的4家基金公司卖力吆喝。近日,一则天弘基金旗下余额宝收益的广告在北京地铁广告中“全面开花”,广告语为“余额宝累计收益率(年化)4.87%,是活期存款的近14倍,随时转入转出看收益,更有全额赔付”。此外,更有显眼的每日收益5.28元放在首页,整个宣传避谈风险。郭卫锋表示,基金宣传时若仅强调收益,却忽略风险提示,该做法涉嫌违规,但应结合具体情形判断违规程度。

再如上海一家基金公司淘宝店上线的产品,截至昨日,该基金是该公司淘宝店上线的11只产品中,销量排名第三的基金。该基金主打“2011年12月5日到2013年6月30日的历史年化收益率达8.91%”、“淘宝基金销售量前三”和“成立以来收益率在15只纯债基金中排名第一”三个方面卖点。《证券日报》基金新闻部记者根据WIND资讯统计显示,如果按照最近两年收益率来看,截至昨日,该基金收益率为10.89%,年化收益率不足6%,相较宣传中的年化收益率8.9%少了将近3个百分点。

在郭卫锋看来,上述做法夸大或者片面宣传基金,未能真实准确传递信息,可能误导投资者,涉嫌违规。

责任编辑:陈诗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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