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将全面放开城镇落户限制
机构改革
明年9月前完成市级机构改革
2014年9月前基本完成市级机构改革任务。整合卫生和计划生育、食品药品监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公务员管理、内贸和外贸、涉农及教育管理机构等。
推进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推进事业单位管办分离,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以多种形式参与公益事业。
就业改革
建设福州市大学生创业园
消除城乡、行业、身份、性别等影响平等就业的制度障碍和歧视。建设福州市大学生创业园。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把未就业的纳入就业见习、技能培训等就业准备活动之中,对特殊困难的实行全程就业服务。
住房改革
引导企业参与公租房建设
合理引导房地产开发与消费,大力发展公共租赁房,引导企业和其他机构参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实行保障房并轨运行,做好配租配售,加快改造各类棚屋区。
经济改革
非公资本可投资市政工程
市直各部门与所管辖的企业与经营性资产脱钩。鼓励非公资本投资城市道路、广场、地下管网、公共停车场等市政工程。引导非公资本投资学校、医院、养老院,参与城市绿色照明、城镇供水、燃气和污水垃圾无害化处理。
推进“先照后证”登记制,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凡是能由市场形成价格的都交给市场,政府不进行不当干预。
责任编辑:陈诗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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