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不离保” 婚姻法新解无碍保险权益
money.fjnet.cn 2011-09-08 12:56 来源:人民网
我来说两句
《新婚姻法解释(三)》的出台,引发了一波“房产加名”热。不少未雨绸缪的人士为此还对自己名下的资产进行了一番梳理,其中就包括保险产品。近年来,保险已经走进越来越多的家庭,成为家庭财产的配置一部分,背后的权益变化却往往被多数人忽视。
记者采访保险专家后了解到,婚姻法新解无碍保险权益。即使离婚时分割财产,保单的利益也不受影响。针对夫妻另一方或者家庭的保险,则不应盲目退保,可以通过进行投保人、被保险人以及受益人的变更来延续保障,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保单不宜盲目中断
随着保险的保障功能和理财功能日益被认可,保险已经在很多家庭的资产配置中占据了一席之地。
不同家庭的保险购买过程往往有所不同:有的可能是在婚前购买保险,一方独自完成缴费,婚后已经享受保险收益;有的可能在婚后购买保险,夫妻共同缴费,离婚时可能缴费还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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