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自行发债开闸应置于资本市场监督之下
money.fjnet.cn 2011-11-16 09:20 来源:人民日报
我来说两句
让政府举债行为真正置于资本市场的监督之下
中欧国际工商学院会计学教授许定波认为,地方自行发债的启动,更重要的意义是,它让政府的举债行为真正置于资本市场的监督之下。
过去,地方政府通过融资平台举债,完全由地方政府自行决定,项目是否必需、资金运营效率如何,公众难以得知。如果地方政府从自行发债转向自主发债,就必须经受资本市场的全程监督。按照现行的发债模式,一般而言,地方债的销售由主承销商和分销商承担,最后放到债券市场让公众可以像买股票一样购买。在这样的情况下,地方债必须要经受双重的评估,一是评级机构的评估,二是债券的价格及利率要由市场来评估。
“过去,地方政府举债很随意,想发多少就发多少,利率多少就多少,但真正进入资本市场,就必须由市场说了算。”许定波说,在市场环境中,政府的举债规模和用途就必须公开透明,收入多少,怎么花的,要非常清楚,市场才可能评判发行多少债券是合理的,价格多少、利率多少是准确的。
“自主发债完全可能扼制政府的短期行为。”许定波说。现在的许多投资项目、形象工程,大多是政府的短期行为造成的,如果从资本源头加以控制,让政府的钱大都从债券市场上获得,而不仅仅是从银行获得,政府就会小心许多。如果偿付能力不足,如果项目不被公众认可,根本不可发行地方债,一些短期行为的项目也就被控制了。
因此,许定波建议,现在试点城市自行发债的期限还太短,3年期和5年期的地方债还只是短期债券,最好发行10年以上的地方长期债券,逼迫政府举债长期接受资本市场的监督。
(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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