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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菱科技涉嫌隐瞒关联交易 陷财务审计诚信门
money.fjnet.cn 2011-11-16 10:53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我来说两句

上述注解,将记者的调查目光引至其与重庆长安稳定的合作关系上来。

2008年到2011年6月底,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长安汽车)一直名列八菱科技前五名销售客户的名单上:2008年,长安汽车名列第四大客户,当年销售额为1786.41万元,占营收6.33%;2009年,长安汽车跃升至第二大客户,2382.70万元的销售金额占营收6.66%;2010年,长安汽车名列第三大客户,2159.86万元的销售金额占当年营收4.64%;到了2011年1-6月,对长安汽车形成的销售额占营收比例虽降至2.96%,但依然名列第五名。

那么,八菱科技与长安汽车稳定关系如何形成?八菱科技唯一一家参股子公司重庆八菱历史沿革,及法定代表人赵鲁川任职经历或能揭开背后秘密。

2000年11月23日,重庆八菱由重庆长安汽车配件总厂(下称长安汽配厂)、八菱汽配(八菱科技原控股股东)出资设立,注册资本880万元,长安汽配厂和八零汽配持股比例分别为30%、70%,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赵鲁川。

赵鲁川此时任长安汽车总经理,其在重庆八菱任职显然代表出资人长安汽配厂利益。

2002年12月,经重庆八菱董事会决议审议通过,引进新股东香港国际太平洋发展有限公司(下称香港太平洋),原股东现金增资,注册资本增至3,880万元,其中,长安汽配厂增资355.8万元,八菱汽配增资665.4万元,香港太平洋出资1978.8万元。增资后,长安汽配厂持股16%,八菱汽配持股33%,香港太平洋持股51%,尽管股东出资结构变化,但公司法定代表人仍为赵鲁川。

2005年8月,八菱汽配将持有的33%重庆八菱股权按1元/注册资本转给八菱科技,八菱汽配为八菱科技的控股股东,按1元/注册资本转让尚可理解,但令人意外的是,长安汽配厂持有的16%的重庆八菱股权亦在第二年4月被按1元/注册资本转让给八菱科技。

此前,长安汽配厂自2000年即开始投资,中途又增资,五年多后,投资没有溢价,甚至连利息成本都无法收回。

八菱科技发行人律师北京金泽君律师事务所对此解释,长安汽配厂为集体所有制企业,不涉及国有资产转让,不适用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其言外之意是零溢价转让合理,无须另行关注。

但业内人士指出,“无论长安汽配厂是国有企业还是集体企业,这一股权转让定价明显有违正常商业逻辑,其间利益输送色彩明显。”

公开信息显示,身为八菱科技参股子公司重庆八菱法人代表的赵鲁川,自2000年以来一直在上市公司长安汽车高层中担任要职,除了连任总经理外,还曾连任副董事长职务。

也正是赵的交叉任职经历,令市场对八菱科技与长安汽车每年数千万销售收入的性质产生怀疑。

招商证券一位资深投行保荐人士告诉记者:“由于下属参股公司法定代表人在上市公司交叉任职,八菱科技与长安汽车形成的交易应定性为关联交易。如不披露,有可能构成欺诈发行。”

此外,鉴于长安汽车配件厂向八菱科技转让股权利益输送色彩浓厚,长安汽车与八菱科技的关联交易也难以不让人产生某种利益安排联想,由此,八菱科技单一客户依赖会变得更加严重,盈利能力和业绩成长性也就自然存在相当大不确定性。

责任编辑:林晨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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