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呼声“一片倒”
“闻此裁定,备感震惊!”该案的另一名辩护律师张雁峰表示,二审裁定从法理上难以自圆其说。他称此次二审《裁定书》上许多认定的事实根本不真实,很多公诉人根本没提过,一些认定的事实也是错误的,有些事实是有争议的。
二审《裁定书》指出:“原判认定被告人吴英集资诈骗的事实,有被害人林卫平、杨卫陵、杨志昂等的陈述,证人吴玲玲、徐玉兰等证言,本色控股集团及各公司的工商登记材料等证据证实。被告人吴英亦供认在案,所供与上述证据反映情况相符。”
针对此指控,张雁峰说:“林卫平等11名债权人在侦查卷中的笔录均证明债权人非社会公众,本色集团和吴英借款时没有使用诈骗手段。吴英没有一次供述自己实施了诈骗行为,如何得出与其他证据共同证实存在集资诈骗的事实呢?”
1月24日,张雁峰在其个人博客上发表《对吴英案二审裁定的十大质疑》一文质疑浙江省高院的不公正的二审裁定。之前18日,吴英案二审宣判的当天夜里,杨照东在其博客上写了一篇《如此裁判,焉能服众?》的博文。
在博文中,杨照东写道:“吴英该不该杀及罪与非罪的问题,必须说说清楚,不能有半点含糊。”
社会各界其实一直在议论吴英该不该被判死刑的问题,并有人认为“吴英若有罪也不该死”。特别是在她的家乡东阳一带,在街头随机接受记者采访的群众都认为量刑较重。
而网络上,华远地产董事长任志强(微博)在其认证的微博上评价道:“若法无定理,岂能够死试律?”潘石屹(微博)、李开复、王巍等众多知名人士在网络上也纷纷呼吁“刀下留人”。
“表象上大家对死刑结果不接受,实际真相也一直没向社会公布,本质上无论一审判决和二审裁定都没有将案情的真相客观、真实地公布给社会,同时对相关法律及其适用没有做出清晰的说明,这是大家不服的原因。”杨照东表示。
张雁峰认为:“这个案子本质就是民间借贷,而从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上看,民间借贷是应当受到保护的,受到保护的东西当然不能被重罪惩罚,这个案子即便成立,也不应该重罪追究,何况这个案子是个正常的民间借贷。”
“让吴英买单不合情不合理不合法。金融制度是应该改革,民营企业应当学法懂法。”张雁峰则认为不应该让吴英买单。
张雁峰表示,判决生效前,还有一个最高人民法院复核的过程。“我相信最高法院能在客观把握案件事实基础上对本案做出公正的评价。”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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