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50766706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滚动新闻:
QQ:529620593 网站投稿 繁体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财经频道> 海峡财讯 > 正文
国务院批准福州台商投资区扩区 扩至环罗源湾南北两岸
money.fjnet.cn 2012-01-31 09:18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泉州台商投资区获国务院批准

记者昨日从泉州市政府获悉,泉州台商投资区日前获国务院正式批准,成为“国字号”台商投资区,准予实行现行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政策。

1996年,泉州开始筹划建设台商投资区,2004年启动申报。2009年5月,国务院支持海西建设《意见》明确提出要“新设立泉州台商投资区”。2010年3月,省政府批准成立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泉州台商投资区正式挂牌。今年1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文,正式批复设立泉州台商投资区,要求把泉州台商投资区建设成海峡西岸中部台商投资集聚区。

随着泉州台商投资区建设不断升温,最近3年来,海内外大项目纷纷落地生根。

投资区管委会负责人表示,将按照总体要求,先行先试,努力建设成为海峡西岸先进制造业基地、对台合作交流示范区,力争至2015年全区经济总量跻身国家级台商投资区前列。投资区将构筑龙头企业带动、配套企业跟进的产业体系,重点培育绿色智能交通、风电装备制造、光电信息、上市企业创业园、现代高端服务等五大百亿集群;积极推进秀涂码头“人工岛”建设,规划建设闽南地区最大的保税物流港区。

责任编辑:林晨昱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投诉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