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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新股换手超50%或涨跌达10%将停牌
money.fjnet.cn 2012-03-08 08:46   来源:上海证券报    我来说两句

中小企业和中小投资者占压倒性比例是深圳证券市场的重要特征,中小上市公司股份流通量小,炒新的现象更容易发生,中小投资者也更容易成为炒新的受害者。这两个“中小”是我所服务对象的主体,遏制新股炒作行为,维护市场运行秩序,是我所履行本职职责的重中之重。

自2004年中小企业板启动,特别是新股发行制度改革以来,我所一直不断探索抑制新股炒作的手段和方式。创业板启动期间,推出了新股上市首日盘中临时停牌制度,对9个频繁参与炒作的短线大户实施了限制账户交易措施;定期以实证数据和真实案例向市场揭示炒新风险,仅今年二月份至今已连续发表了8篇警示文章;通过证券公司落实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多方普及风险知识,等等。这些措施取得过一些效果,但多种因素导致炒新现象容易反复。

近期,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成效逐步显现,一级市场定价逐步回落,但二级市场炒新之风有所抬头。二月中旬以来,深沪两市上市的8只新股上市首日涨幅明显扩大,平均涨幅为62.65%,六成股票涨幅超过50%,其中3只股票涨幅超过80%。

3月7日,我所对在新股上市首日通过虚假申报蓄意影响开盘价的“瞿某”账户采取了为期三个月的限制交易措施。本次发布《通知》,是要在原有工作基础上探索采取进一步有力措施,为市场约束力量发挥作用提供规则制度保障,有效抑制新股炒作行为,实现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根本目标。

记者:作为完善中小企业板、创业板上市首日交易机制的一项举措,《通知》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深交所:2005年以来,我所先后四次针对不同时期、不同板块交易特点,对中小企业板、创业板上市首日交易制度进行了改革,建立了新股上市首日盘中临时停牌的机制。此次,在深入分析研究近期深市新股上市首日及初期交易特点的基础上,根据我所《交易规则(2011年修订)》第4.3.5条第三款的授权规定,对盘中临时停牌机制做了进一步的完善。

责任编辑:林晨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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