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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法院登广告追剿“老赖” 发出限制高消费令
money.fjnet.cn 2012-03-21 11:38   来源:厦门网-厦门商报    我来说两句

厦门法院在《厦门日报》上刊登的追剿广告

厦门网-厦门商报讯(记者 陈光豪)为追剿“老赖”,法院使出刊登广告的招数!昨日,厦门市两级法院在《厦门日报》等报纸上刊登公告,首次以在媒体上曝光的形式,对5个“老赖”发出限制高消费令(下称“限高令”)。这也意味着,这些老赖不能再那么潇洒,一旦在还清债务之前乘坐飞机、入宿星级宾馆、旅游度假,或者子女在高收费的私立学校就读等,很可能面临拘留等处罚。

老赖的住所被曝光

昨日,记者看到,这则名为《厦门市两级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令》的公告,不仅详细介绍“限制高消费的期间、项目”、“法律后果”这两项内容,还公布了限制高消费人员的具体名单。

这5个被执行人中,两个是有限公司,3个是自然人。公告中被执行人的身份信息非常详细,涵盖个人全名或公司全名、身份证号码、住所地、欠债金额。对于老赖公司,甚至还曝光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名字、身份证号码及住所。此外,还公布了电话举报、电子邮件以及邮政通信这三种举报方式。

曝光形式将常态化

据介绍,早在2010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就发布了《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并于当年的10月1日起执行。

为什么这次曝光了这5个被执行人?厦门市中级法院执行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他们都符合两个条件:一是申请执行人申请,二是长期未履行债务。

以前,厦门两级法院发出“限高令”,都是直接送达被执行人,或者在被执行人居住场所张贴。而这次,同时在报纸上刊登公告。这位负责人介绍,“这种登报发布限高令的形式,今后还将常态化。”至于公告费用,依法由被执行人承担,不过申请执行人必须先行垫付。

目前,法院也与教育局、火车站、机场等部门加强这方面的事前事后沟通。比如,一段时间跟机场联系,看看被执行人有没有乘坐飞机。这位负责人还介绍,“被执行人一旦违反限高令,将可依法处以拘留等处罚。一旦多次违反,还可以追究其相应的刑事责任。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今后还将纳入征信系统黑名单,这对被执行人的经营、生活必然带来影响。”

不过,情况比较特殊的是,对老赖企业法定代表人的限高令,主要是不能用企业的钱去高消费。

责任编辑:全梦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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