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大限制高消费项目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费行为。
(陈光豪整理)
老总多次捐款 企业却是老赖
在昨日曝光的“老赖”中,有一个被执行人引起了不少读者的关注。那就是厦门荣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其法定代表人是吴国荣。据媒体公开报道,作为厦门最早一批的私营企业主,吴国荣身上的光环显耀,一度被选为全国工商联执委、全国青年委员、省政协常委、厦门总商会副会长等职务。
因为公司是老赖,吴国荣作为法定代表人,其个人身份信息同样被曝光。
据介绍,广东人肖某对第三人陈某曾拥有2000万元的债权,而陈某又对荣滨集团拥有1600多万元的债权。后来,陈某被判刑入狱,肖某行使代位求偿权,将荣滨集团告上法庭。经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肖某同意2000万元债权全部转让给荣滨集团,转让价款500万元,三角债就此相互抵消。双方还约定:2006年1个月前先付300万元,2009年1月前再付200万元,逾期按本金的30%支付违约金。结果,付了300万元后,荣滨集团没再付200万元。这下,这笔钱成了260万元。由于公司已被吊销,没有经营,而又不能执行个人财产,最终这笔钱就拖欠着。
据公开资料显示,吴国荣还热心公益,多次捐款。今年年初,有一笔捐款就捐了10万元。
肖某申请法院对吴国荣限制出境的材料也提及:吴国荣与家人频频出境旅游、度假,在2009年3月份至2010年7月15日期间,吴某就出境11次,到丹麦、菲律宾、印度尼西亚等地。(陈光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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