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行建言IPO改革:个人询价者设准入门槛
东方早报
“新股市盈率应当引入更多估值标准”
中国证监会关于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最新方案,《关于进一步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仍在向社会征求意见。
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业协会”)投资银行专业委员会昨日专门召开了“进一步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专题研讨会。协会总结了与会人士对该指导意见给出的六点建议,包括设立参与询价的个人投资者的准入门槛、除行业平均市盈率外引入更多估值标准等。
对询价个人设适当性标准
《指导意见》在4月1日下发后,引起了市场的极大反响。
多位投行人士对此均表示,此次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各项措施虽然有重大突破,但仍存在可以改善的空间。而一名资深投行业务负责人说;“这次改革措施在业内引发的反馈意见,要比前两次多很多。”
证券业协会总结的意见显示,参与昨日研讨会的投行人士对《指导意见》给出了提前招股书预披露时间、设立个人询价者准入门槛、增加网上网下回拨机制的灵活性、重点关注第三方风险评析机构的独立性和公正性、发行估值参照标准多元化、尽快出台存量发行细则等六条建议。
关于“实现发行申请受理后即预先披露招股说明书”的措施,与会代表认为这项措施有利于提高信息披露透明度,增强公众投资者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抑制发行人造假,建议总结今年2月1日提前预先披露时间的实施情况,适时进一步提前预先披露时间。“今后预计证监会会将招股书的预披露时间提前至IPO材料受理后。”一投行说道。
另外,对于引入个人投资者参与询价的措施,有投行建议,鉴于中小投资者缺乏专业性、定价能力较弱,建议对个人投资者作为询价对象规定一定的资产规模、投资经验等条件。
在沪深交易所于上周组织的个人投资者模拟询价中,少数个人投资者出现了胡乱报价的情况,给予龙泉股份(002671)的估值,最高的180元/股,最低的仅有1元/股。
在模拟询价中,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活动通知显示,个人投资者的选择条件根据所持有的资金量分为四档,最高100万元至200万元选择2人、最低10万元以下选择10人,且需具有两年以上投资经验。
另外,对于备受关注的“存量发行”制度首次在A股施行,与会人士要求应尽快出台操作指引。包括启动老股转让的时点和程序、转让范围和定价、转让所得资金和增持监管等。
平均市盈率
应为“过渡方案”
《指导意见》中引发业内最多讨论的其中一点,就是新股发行估值参照行业平均市盈率这一措施。更有老投行直言,还不如回到过去证监会“窗口指导”的定价方式。
对此,投行人士给出建议,需完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标准,并逐步引入其他估值标准,例如行业平均市净率,行业平均股息率等,体现估值方式的多样性,适应各类发行人新股估值与定价的需要。
“但此项改革措施不失为最终实现发行定价市场化的一项可行的过渡方案,在现阶段能有效降温新股‘三高’现象。”证券业协会在意见总结中提出。
《指导意见》中提出,如果IPO申请人最终定下的发行市盈率高于行业平均市盈率25%,要进行多次信息披露,且可能面临重新上会的命运;一旦上市后实际盈利低于盈利预测,将对上市公司高管和保荐人施以重罚。
然而,无论是在证监会行业分类、还是巨潮行业分类中,众多拟IPO上市企业根本找不到相对应的行业。不仅如此,不同行业的特性也决定了拟IPO公司的成长性无法以单独一个市盈率指标来片面看待。
此外,参与昨日研讨会的人士普遍提出,应赋予券商更多自主配售权,期待通过这种方法将发行人与投资人的利益平衡问题放到券商内部,以此实现券商的利益“中立”或接近“中立”。
而超募资金用途是否需要股东大会决议明确,老股东卖出股票后锁定的资金利息如何计算等也在该次研讨会上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