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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电信诈骗走向公司化暴露银行监管漏洞
money.fjnet.cn 2012-07-02 11:10   来源:经济参考报    我来说两句

电信诈骗惊现“四化”

近年来,电信诈骗案件手法不断翻新,令受害人防不胜防,动辄倾家荡产,成为危害社会的毒瘤。据刑侦专家谢源介绍,此案反映出一些新的特点。

一是手段高科技化。综合利用了网络电话、任意显号软件等现代通讯技术作案。

二是分工专业化。这类案件已经形成完整的产业链,有专门负责在境外设置网络电话的,有专门为诈骗团伙提供银行卡的,有专门提供转账、取款的。每个犯罪团伙之间都是相互联系又相互独立的。

三是行动程序化。诈骗过程已经形成了固化的程序,甚至有“诈骗剧本”,大多冒充公安、法院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怎么提问,怎么针对受害人的疑问进行回应,都有固定的程序和设定好的“剧情”,然后根据需要进行“表演”,步步设陷,让受害人上当。

四是区域国际化。这类案件呈现出犯罪行为和结果“两头在外”的特征,受害人在境内,当事人仅通过电话接触,在国内几乎没有留下任何作案线索,破案难度极大。

监管漏洞亟须填补

刑侦专家和办案民警反映,当前电信诈骗案件多发,群众意见较大,其中暴露出制约打击效果的监管漏洞和打击难题,应当引起重视。

打击合力尚未形成。当前,电信诈骗的宣传防范、侦查破案等环节,还未形成社会合力,尤其是相关银行账户、通讯线路的快速查询渠道尚未建立,涉案赃款不能第一时间冻结、止付到位,受害人损失难以及时挽回。

通讯运营管亟待完善。刑侦专家介绍,境外犯罪团伙对境内实施电信诈骗的一个必要环节,就是要将互联网上的语音话务“落地”接入境内的通讯运营线路。而从近期侦破的部分案件来看,这个接入服务往往由国内部分正规的通讯运营公司完成,这说明通讯运营存在监管漏洞,亟须进行完善。通讯运营部门应切实加强监管,堵塞为境外犯罪提供话务“落地”服务的漏洞。

银行监管漏洞有待填补。办案人员介绍,通过银行卡转移、提取涉案资金是电信诈骗的另一重要环节,由于监管不到位,银行卡开户实名制形同虚设,犯罪分子通过各种渠道获取大量银行卡反复用于犯罪“银行卡只要有身份证就可以办,有专门的买卖市场,有的花钱租借农民工的身份证,几十元一天,就可以办大量的银行卡用于作案,发案以后也难以受到追查。”一位办案专家说,金融行业也要着力解决银行卡实名制开户等难题,此外对可疑账户、汇款应加强监管,尽可能减少损失。

此外,法律支撑亟须配套。办案人员指出,尽管根据《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发送诈骗信息5000条以上、拨打诈骗电话500人次以上的,按照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但由于对此类犯罪追根溯源赴境外打击较少,且目前尚未出台配套的司法解释,各地公安、检察、法院等认识存在差异,在一定程度上也制约了对电信诈骗犯罪的打击力度

责任编辑:王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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