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50766706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滚动新闻:
QQ:529620593 网站投稿 繁体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财经频道> 证券> 股市动态 > 正文
25家协会反对PE纳入基金法 证监会挑战发改委
money.fjnet.cn 2012-08-13 09:40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我来说两句

[导读]谁来监管风投、PE?要不要纳入基金法?部门之间的暗中较劲,造成了此番基金法修订的最大争议点。

刘冬

谁来监管风投、PE?要不要纳入基金法?部门之间的暗中较劲,造成了此番基金法修订的最大争议点。

今日,25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PE)和创业(风险)投资基金(VC)行业协会,将联名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上书”,建议不要将PE特别是VC不加区分地纳入正在修订中的《证券投资基金法》(下称“基金法”),而为其分开立法。这25家行业协会包括中国投资协会股权和创业投资专业委员会(下称“创投委”)、深圳市创业投资同业公会、广东股权投资协会、上海市创业投资行业协会等。

上述行业协会最大的担心是,纳入基金法后,将令原本归国家发改委(下称“发改委”)管理的VC/PE行业多了一个法定的监管者——证监会。

PE投资的不是证券?

根据《第一财经(微博)日报》得到的建议书电子版,上述行业协会的诉求是:不应把股权基金纳入基金法,同时将该法修订草案(下称“修订草案”)第107条中的“非公开募集基金财产的证券投资,包括买卖或持有股票、债券,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修改为“非公开募集基金财产的证券投资,包括买卖或持有股票、债券,或者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

其理由主要有三点:作为《证券法》的下位法,修订草案中对“证券”的定义违背了《证券法》,并将“证券”的界定权从国务院下放到证监会,这有可能导致相关机构受部门利益驱使任意界定“其他证券”的范围,以扩张监管权;其次,将VC/PE纳入基金法不符合分开立法的国际惯例;第三,将VC/PE和通常投资于二级市场的证券投资基金归并监管,有可能造成监管风险,例如导致证券基金的不规范做法侵入VC/PE行业。

8月5日,基金法修订草案结束了第一轮征求意见,并递交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第二次审议。

目前,VC/PE行业的管理由发改委主导,“创投委”正是由发改委主管。如果现有基金法修订草案得以通过,包括VC/PE在内的非公开募集基金将有可能被纳入证监会的监管范围。

“如果说早年存在PE行业发展程度较低以及立法技术有难度等问题,PE立法一度被搁置,那么现在随着行业的发展壮大,是有必要为PE立法的。”一名法律界人士对本报评论称,不应让监管权归属之争耽误一部法的修订。”

责任编辑:全梦吟

富豪最爱12婚姻注册地

最浪漫的结婚注册地在爱尔兰,这里实行期限制婚姻,期限从1年到100年,且1年的工本费为26000元,100年仅6元。...[详细]

新闻列表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