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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员工实名举报安邦保险造假偷税 触犯监管红线
money.fjnet.cn 2012-12-31 09:27   来源:中国网    我来说两句

近日,湖北咸宁的周彬先生实名向中国网财经中心发来举报信,称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咸宁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安邦财险咸宁中心支公司”)长期拖欠多名员工保险代理佣金,其中包括他个人的5.9万余元。周彬并称,安邦财险咸宁中心支公司在公司运营中还存在着其它一系列的违法违规行为,包括“造假偷税、肆意抬高交强险售价、委托未取得合法资格的个人开展代理活动等”。

针对这一情况,中国网财经中心记者采访了安邦财险咸宁中心支公司总经理黄墩全,黄先生表示,周彬在正式加入安邦前就已开始为咸宁中心支公司代理保险业务,在这段时间内(2009年9月至2010年5月),由于周彬没有正式工号,他所代理的保险业务“挂在其他业务员名下”,但公司已支付所有的相关佣金,“克扣”佣金的是安邦财险咸宁中心支公司原总经理邱建波,与公司无关。

安邦保险品牌部负责人女士在接受中国网财经中心记者采访时则表示:“针对周彬的举报,我公司纪检部在2012年3月份就进行了调查,并于2012年5月份公布了处理结果,对原咸宁中心支公司总经理邱建波进行了开除处理。”

至发稿前,中国网财经中心记者获悉,安邦财险咸宁中心支公司已于12月19日向周彬支付了5.6万元佣金,根据双方达成的和解协议,“剩余的3000多元,周彬将不再追究”。周彬同时向中国网财经中心记者透露,在获知他已拿回拖欠佣金的消息后,多位被拖欠佣金的前安邦保险代理人纷纷前往安邦财险咸宁中心支公司讨要说法,但“目前他们的问题还没有解决”。

管理混乱引发讨薪纠纷

周彬告诉中国网财经中心记者,他曾于2009年9月至2010年5月期间,为安邦财险咸宁中心支公司代理保险业务。当时周彬并没有安邦的正式营销员工号,他所代理的保险业务也挂在其它安邦正式营销员的名下,而他所应获得的佣金也相应的先打到了上述安邦正式营销员的银行卡里。

据周彬介绍,上述这些银行卡实际一直在安邦财险咸宁中心支公司原总经理邱建波的掌控下,所有“兼职”的保险营销员的佣金,邱都会按一定比例从中“抽取费用”,周彬本人一共被抽取了59248.21元。

从2010年5月28日开始,周彬先后十余次向安邦财险咸宁中心支公司讨要这笔被克扣的佣金,据周彬介绍,对于他的讨薪行为,该公司原总经理邱建波先是以“手头紧张”为由拖延,在他直接向安邦保险总公司投诉后,又“翻脸否认存在欠薪行为”。据周彬介绍,安邦财险咸宁中心支公司拖欠佣金的行为并非个案。到目前为止,所欠的员工佣金有蔡正兵的11000元、姚兰的3600元,还有江露、李文婷、王琼等数目不详的佣金。

安邦财险咸宁中心支公司总经理黄墩全认为,公司已向周彬等“编外”代理人的相关银行卡中发放了佣金,而通过掌握上述银行卡,并实施了“克扣”佣金行为的是安邦财险咸宁中心支公司原总经理邱建波,是他的个人行为,与公司无关。而安邦保险对邱建波的处理方法也印证了这一说法――根据2012年5月公布的处理结果,原安邦保险咸宁中心支公司总经理邱建波被安邦开除。

一位法律界人士表示,邱建波侵占周彬等人的财产行为,是通过担任安邦保险咸宁中心支公司总经理的职务之便,因此这种行为应该认定为职务侵占,而安邦保险公司在其中也应负有监管不力、违规操作等诸多责任,而不能往“个人行为”上一推了之。

据《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在保险业务活动中不得委托未取得合法资格的机构或者个人从事保险销售活动。安邦保险咸宁中心支公司委托大批未取得正式工号的“编外”代理人,正是触犯了这一监管红线,而随后引发的“讨薪风波”,也正是由此违规操作引发而来。

责任编辑:乔佳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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