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长春、邯郸本月起拉开天然气价格上调大幕后,天津随即跟进,于9日召开天然气价格上涨听证会,拟上调9.1%。
此前,国家发改委表示“4月起天然气价格将大幅上涨”不实。辟谣话音未落,地方“涨价风”便已劲吹,多地出现“抢气潮”。
资源价改的“小变动”,给人们带来的却是“大触动”。资源性产品兼具公共产品和商品的双重属性,面对改革中的“硬骨头”,如何理顺定价机制,在保民生与市场化之间寻求改革的平衡点,体现科学、公平、稳妥,成为关键。
价格大幕开启 “抢气潮”频现
每立方米价格将由2.2元涨至2.4元,上调幅度9.1%——天津9日举行的听证会公布了待批的天然气价格上调方案。
从4月起,长春将民用天然气价格从每立方米2元调整到2.8元,涨幅达40%;河北邯郸居民生活用天然气价格也“悄悄”涨价,每立方米上调0.2元。
而部分地方天然气涨价前数天,一则“4月天然气价格将大幅上调”消息便开始传播,多地出现市民排队集中购气,甚至有人一次性抢购3000方气,几乎可以用十年。
面对百姓“抢气潮”,国家发改委和多地燃气公司对传闻进行了“辟谣”,但在一些地方反成“精准预言”。
一边是权威部门的“辟谣”,一边是多个城市涨价,这令不少消费者感到担忧。
上海市民胡朔梅表示,和用电不同,居民用天然气基本用于满足基本生活要求,很少存在浪费。如果气价大幅上调,对调节供需产生的作用微弱,却会加重百姓生活负担。
山东潍坊市民夏欣月告诉记者,家里每年用200立方米天然气,大约花500块钱。如果适当涨一点可以接受,但要是一下子涨太多,老百姓负担就重了。
目前,成品油定价新机制已经出台,天然气价格改革有望成为我国资源性产品价改的下一个重点。专家指出,“抢气”风波再次警示,公众对于能源价格焦虑情绪在上升,“改革简单等同涨价”的模式不该成为方向。
左手亏损右手赚 涨价是否“理直气壮”?
早在2010年6月国内陆上天然气出厂价上调后,多地便酝酿上调民用气价。但国家发改委要求各级物价部门降低偏高的收费标准和不合理的价格,气价大范围调整的压力被消解。
但2012年冬季我国多地出现供气紧张,天然气价格调整再度被提出。供气亏损成为石油企业、燃气公司“理直气壮”要求涨价的理由。
中石油的天然气产量占全国总产量的67%,中石油高管曾多次表示国内天然气价格偏低导致进口气业务严重亏损。年报数据显示,2012年中石油销售进口天然气及LNG(液化天然气)亏损419亿元。
“国际的气价贵,如果不涨价,谁还会进口天然气?不进口就可能出现气荒。”在天津的听证会上,这一条也作为涨价的重要理由被列出。
多家终端销售市场上的燃气公司也向记者抱怨“天然气卖得越多,亏损越大”。但就在企业大喊亏损同时,上市燃气企业业绩报告却呈现出不一样的景象。
最近天然气价格涨幅达到40%的长春燃气,去年前三季度净利润为5489万元,2009年-2011年每年净利润均超过7000万元。陕西天然气公司去年净利润预计在2.86-4.08亿元之间。深圳燃气去年净利润更是达到5.28亿元。
天然气供应成本上升,从某种角度上而言只是让一些企业出现了盈利下降,而远没有到入不敷出的亏损状态,现在就急于嚷着涨价,无非是逐利目的驱使。
天然气作为优质清洁能源,直接关乎民生。国外对民用天然气价格通常也有控制。韩国天然气公社中国事业团代理人员告诉记者,韩国天然气基本依靠进口,价格虽会随成本变化而调整,但对居民用气涨价会有控制。“虽然企业在民用气业务部分是亏损的,但可以在其他领域得以补偿。”
找寻利益平衡点 让消费者享受改革红利
水电油气等资源类价格改革,关系多方利益。作为生活必需品,资源类产品价格既不能因价格过高而冲击基本民生;又不能让公用事业企业长期“扛”亏损;也不能让政府“大包大揽”,全由财政买单。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副所长邓郁松表示,“十二五”期间,我国天然气价格改革的方向是逐步理顺与可替代能源之间的比价关系,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在执行上更加顺畅。
国家发改委能源经济与战略研究中心副主任姜鑫民认为,改革“平衡点”的关键,是在保民生与市场化之间要寻找平衡点,要让消费者享受改革红利而非一味为改革买单。
中海油能源经济研究院首席能源研究员陈卫东认为,气价改革应循序渐进。现在我国供气企业基本处于垄断地位,以国有企业为主,虽然进口天然气部分亏损,但平衡整体利润来说,还是有一定空间的,应该做些牺牲。而且,供气企业也有责任通过降本提效,分担一部分价格成本。以前美国天然气价格约为每立方米人民币7元、8元钱,页岩气革命成功后,降至1元钱左右。
“‘纯粹市场化’的逻辑显然不能用于资源性公共产品改革。加大对困难群众补贴,制定阶梯性气价,科学、公平、人性化的改革方案是本轮资源价格的务实之举。”复旦大学教授丁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