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文件披露:资产评估报告作假
但问题亦存在。本报记者掌握的文件显示,2010年6月,陕西国资委先后否决延长石油股权收购方案和资产评估报告。但在2011年4月1日,合作申请得到国资委批准,但合作资产评估并未完成。
陕西省国资委文件显示,2010年6月延长石油向陕西国资委申请对收购资产评估报告备案。国资委审核发现,评估报告存在虚假、违规等问题,并对两份评估报告不予备案。
陕西省国资委产权管理处2013年3月7日出具一份《关于延长集团拟收购中化投资和中化能源有限公司51%股权资产评估报告备案审核情况的说明》,介绍备案审核全过程。
2010年7月21日陕西省国资委审核意见载明:未见国资委对延长集团此次收购股权经济行为的备案或核准文件;延长集团未按照国务院国资委12号令、《陕西省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办理机构委托手续,组织评估项目的实施,而将被委托方委托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报发改委备案。
审核意见同时枚举,2009年初,延长集团在收购重庆硕润石化有限公司所持重庆东银壳牌石化有限公司46%股权时,曾提出用对方推荐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
同时,评估机构陕西正德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不具有探矿权和土地使用权的评估资质;资产评估师非土地估价师及矿业权评估师,不能对土地及矿权进行评估。
评估报告涉及的土地及矿权没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证书和采矿权证书;委托方虽为陕西延长集团和投资公司、能源公司,但陕西延长集团并未盖章;投资公司、能源公司并未在评估报告书中对所提供的资产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作出承诺。
陕西国资委与评估机构西正德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沟通获知,评估报告并非其出具,报告及其中的印章等属伪造,并向国资委出具书面证明;延长集团称,资产评估报告为中化益业直接提供,并非评估机构直接提供。
陕西省国资委认为,延长集团在初审时对报告中存在的明显问题没有警觉,险些酿成数亿元资金(拟收购价款24990万元)的安全隐患。此外,延长集团在项目未审批、评估报告未备案的情况下即在董事会决议中明确了收购股权的价款,决策不慎重、不严肃。
今年3月,陕西省国资委纪委《关于延长石油与中化益业项目合作过程的调查报告》再次指出,延长石油在2010年6月报送的资产评估报告存在严重问题。“经陕西正德信资产评估公司出具证明,两份评估报告及其中的印章等属于中化益业伪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