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改革三路并进 房产税或明年扩大试点
转移支付结构将优化
对于中央和地方事权的划分,《决定》明确“适度加强中央事权和支出责任,国防、外交、国家安全、关系全国统一市场规则和管理等作为中央事权;部分社会保障、跨区域重大项目建设维护等作为中央和地方共同事权,逐步理顺事权关系;区域性公共服务作为地方事权。”
中金公司首席经济学家彭文生指出,更多事权收回中央,将避免地方政府对经济的过多干预和由此导致的重复建设、产能过剩问题,同时加大中央政府在全国范围内的再分配职能。
业内专家指出,在事权调整的同时,中央政府将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收入差距,核定各地区标准化收入和支出,确定对各地区转移支付的规模,同时优化转移支付结构。
财政部门已开始对专项转移支付的项目进行清理和整合,减少规模,同时相应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的比重。
而关于财权和事权相匹配的改革,牵涉到以分税制为基础的税制安排。分析人士指出,目前就分税制改革还没有取得高度共识,未来是按照税种划分中央税和地方税,还是在各种税之间调整分成比例,还有待在税制改革中逐步完善。《决定》中对此的表述也有所保留,“保持现有中央和地方财力格局总体稳定,结合税制改革,考虑税种属性,进一步理顺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
《决定》提出“允许地方政府通过发债等多种方式拓宽城市建设融资渠道”。彭文生表示,从中长期来讲,在改进地方财政预算制度规范的基础上,一定范围内允许地方政府自行发债,可以对地方财政预算形成市场约束,也可以改变其过度依赖地方融资平台和卖地为主的融资模式。
不过,该项改革仍然存在法律障碍,推进路径或与房产税类似,选择部分偿债能力达标的地区先行先试,积累经验,与此同时推动《预算法》修正,以扫清地方自主发债障碍。
责任编辑:edi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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