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福建日报讯 (记者 王永珍) 日前,省政府印发《福建生态省建设“十二五”规划》。《规划》提出,到2015年,生态省建设主要目标基本实现,生态文明建设位居全国前列。
《规划》提出,到“十二五”末,生态省建设将实现五大目标:
——绿色低碳产业结构基本建立。节能低碳的生态效益型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地位基本确立,国家下达的“十二五”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和碳排放强度、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指标全面完成。
——环境质量保持全国先进水平。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十二五”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机动车尾气污染基本得到治理,大气环境、水环境持续改善,空气环境质量基本达到国家环境功能区质量标准,主要流域和近岸海域水环境质量达到功能区标准比例分别达90%和60%。
——优美舒适的人居环境基本形成。生态示范创建取得重大进展,建成一批生态市、生态县、生态村镇,60%左右的设区市达到生态市创建标准并获命名。城市(含县城)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5%、污水处理率达83%,城市规划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6%以上,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主要城市森林带基本形成。
——生态安全保障更加坚实。“四绿”工程扎实推进,新增森林面积29万公顷,森林蓄积量达5.22亿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65.5%。陆域受保护地区占土地面积比重达14%。防灾减灾体系基本形成。
——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生态文明教育不断加强,生态文化广泛普及,生态建设政策法规体系日趋完善,绿色低碳发展理念深入人心,符合生态文明要求的生产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基本形成。
根据《规划》,“十二五”生态省建设要突出抓好加快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建设协调和谐人居环境、全面推进节能减排、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自然资源、强化生态建设与保护、加强环境综合整治、增强维护生态安全和应对气候变化能力、积极培育生态文化等八项重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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