辨认:原始录像“被覆盖了”
10月12日昆明市招监办通知三家公司的投诉人“辨认录像”。当天记者未透露身份与投诉人一同来到招监办。昆明市招监办监督处工作人员黄雯让投诉人辨认录像中的人物身份。三家公司一致认为该女子和被塞进文件的箱子都是盛云公司的。
但招监办不认可这一结果。投诉人即强烈要求调看交易中心原始录像,黄雯却说“录像丢失了”。面对情绪激动的投诉人,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解释说,交易中心使用的录像系统较老,硬盘容量小,过段时间就会自动覆盖前面的内容。10月8日收假后她们发现9月29日之前的所有录像全被覆盖了。朱涛等人表示“按国家规定录像应该保存一定期限”。工作人员回答称:“你可以找,国家没规定。”
报警:要求废标并重新评审
“这是销毁证据!”“录像丢了还理直气壮!”投诉人随后更以“销毁证据”为由报警。到记者发稿时止三家公司仍在投诉。他们认为:“能把文件放进去,也能把别人的标书拿出来。这样的招投标谈何公平公正?”他们要求废标并重新评审。
17日记者联系了昆明市招监办主任张洪安,他表示招监办对此事很重视,正联合纪委等部门进行调查。
张洪安说,尽管昆明市近年来采取了设立单独监管机构、公布不良行为、设立廉政保证金等措施,规范招投标市场,但当前招投标科技化程度仍不高,审核、开标、评标等过程仍由人工操作完成,一定程度上让违法违规行为有可乘之机。
揭猫腻
招投标违规惯用四种手法
发生在昆明的这场招投标闹剧,再一次加深人们对当前招投标市场的乱象担忧。云南公安经侦警官王斌等人分析了违规者的几种惯用手法。
——陪标。有的公司与某行政部门长期“合作”,业界都明白某工程肯定是该公司“拿下”,但按规定招投标至少有3家参与,有的公司就会参与竞标以符合规定,事后再收取一定的好处费;
——串标。几家投标单位联合对招标项目的某些标段用一致性报价、压价或抬价等手段串通报价,以排斥他人让“自己人”中标,过后按协议“瓜分”利益,也叫围标;
——挤标。在资格预审中,一些人为有意设置的过高门槛排斥了其他潜在投标人,留下了关系户;
——泄标。投标者想方设法找关系弄到标底,为此频频“公关”。此外,一些招标人与投标人相互串通,用其他方式操纵中标结果。
据了解,仅昆明市招监办自2010年4月成立至今,就处理过20余起违法违规行为,并不予退还相关企业共计3330万元保证金。中国商业法研究会秘书长李业顺认为,目前招投标领域乱象监管困难的一大原因是法规滞后。他呼吁尽快出台招投标相关法律的实施细则,以统一招标投标市场的管理规则。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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