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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委促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 学者称土改倒退
money.fjnet.cn 2011-11-15 09:28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我来说两句

近日,中国政府网公布了《国土资源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以下称《意见》),提出要进一步规范和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接近农业部的一位人士告诉记者,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就明确提出力争用3年时间把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确认到每个具有所有权的农民集体经济组织。然而目前这项工作由于地方政府的阻力和部分农民的冷漠反应,其进度并不是很大。时间已经过去快两年,要在明年底之前完成任务,比较艰巨,所以才在这个时候发文要求加快推进。

上述人士所说的地方阻力,据中国人民大学农发院副院长郑风田(微博)所称,主要在于农村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颁证之后,其权属、地界就明确了,如此地方政府要征用土地的话就没有以前那么方便。

而在农民方面,一般是土地价值将要发生急剧变动的城乡结合部比较热心搞这个事,而对于中西部传统产粮大区,由于其土地升值空间小,加上有些村庄壮劳力出外打工,土地流转出去了,村子空心化严重,而确权工作涉及到具体的测量、调解,村集体组织也无经费和心思去搞这项工作。

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讲师李力行长期从事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调研工作,据他在基层的调研经验,“一般是大城市郊区,属于规划圈内的地区土地确权工作,基层政府阻力最大。”

此次意见对一直广受争议的“小产权房”等产权不明晰的用地,依然亮起了红灯。

意见称,对于借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或者擅自通过“村改居”等方式非经法定征收程序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转为国有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非法出让或出租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等违法用地,不得登记发证。

责任编辑:林晨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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