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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央企不得用赶工费发放福利
money.fjnet.cn 2012-02-09 09:01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我来说两句

中央企业还要规范各类材料实物的入库、领用、实际消耗及处置管理,落实废旧物资鉴定、回收、保管、处置等环节的管理责任,建立大宗废旧物资管理和处置台账,如实记载流转情况。废旧物资处置及综合利用收入应当及时纳入企业法定账簿核算,不得账外留存或直接坐支。

据了解,在“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中,国资委还组织中央企业对各类代管资金、表外资产等不属于“小金库”范围但存在管理隐患的资金(资产)一并进行了清理,主要包括:职工互助基金,企业慈善基金会管理的资金,企业工会管理的资金,职工持股会管理资金,企业代管的社会保险资金、企业年金、住房公积金等。

这些资金(资产)一旦出现损失将影响职工利益。为此,国资委制订了《关于加强中央企业特殊资金(资产)管理的通知》,要求中央企业加强各类特殊资金(资产)的收支管理,不得“坐收坐支”。代管资金来源必须合法、规范,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和财务会计制度要求,不得随意扩大资金来源渠道或提高标准。代管资金支出必须符合有关规定,不得超范围、超标准开支;要加强资金支出的审核,支出报销必须做到凭证完整、手续齐全。

国资委同时要求中央企业对特殊资金(资产)的对外投资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对于国家明确规定不得用于投资的特殊资金(资产),企业一律不得开展投资活动。严禁将特殊资金(资产)用于投资风险不可认知的业务或高风险业务;严禁将特殊资金(资产)用于对外拆借、担保或抵押、质押。

责任编辑:林晨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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