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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洋同款产品保额差两倍 引起监管部门注意
money.fjnet.cn 2012-06-14 09:10   来源:中国网    我来说两句

中国网财经中心于5月17日独家曝光了《太平洋保险业务开展现乱象 同款产品保额差两倍》一文,该问题目前得到江苏保监局高度重视,已安排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并将于60日内给消费者一个答复。

  事件回顾:乘意险定价不规范

  江苏的刘先生近日向中国网财经中心投诉称,其在5月中旬两次乘坐长途大巴车,同时也购买了太平洋保险提供的“乘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回家后却发现,他购买的虽是同一家保险公司提供的同一款产品,保费也相同,但保额却相差了两倍多。

  刘先生的第一份“乘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是从南通到无锡,保费两元,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为50000元,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额为10000元。第二份“乘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是从无锡到南通,保费两元,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为16000元,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额为4000元。两份保单的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相差34000元,相差幅度超两倍;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额相差6000元,相差幅度也有1.5倍。

  对于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太保的客服人员也给出了解释,虽然刘先生买的都是太保提供的产品,但由不同分公司提供。从南通到无锡的保险是太平洋保险南通分公司提供的,从无锡到南通的保险是太平洋保险无锡分公司提供的,而有关“乘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具体保额由当地分公司与客运站协商决定,保额有很大浮动空间。这也就造成了同一款产品、同样保费,出现了两倍多的保额差距,而乘客只能被动接受这一结果。

  监管部门态度:60日内给答复

  针对上述问题,记者向江苏保监局进行了反映,相关工作人员对事实进行了认定,并给记者发来了苏保监信告【2012】第244号书,该信函表示江苏保监局受理了此项投诉。

  工作人员最后表示,针对记者反映的情况,将于60日内给予答复。

责任编辑:edi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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