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场官司中,原告和被告经商议,同意将苹果公司列为第三人。
“将苹果公司列为被告,是我们希望看到的结果。”张艾表示,希望此案胜诉,给全国各地“进灰”的消费者维权提供判例。邹红清则表示,他并不要求苹果公司赔偿,只希望对方有一个公开的道歉。
然而,6月19日开庭时,苹果公司并未现身。截至庭审结束时,对于未将苹果作为第三人的原因,法官未给予解释。
7月3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联系上负责此案的法官徐燕菁。徐法官表示,邹红清与百思买的官司的最终判决还没有出来。至于没有将苹果公司列为第三人,她表示是基于诉讼双方是买卖合同纠纷。
中国网络法律网首席法律顾问赵占领认为,法官没有批准这个请求,也有其道理,因为邹红清和百思买之间属于买卖合同关系,百思买才是合适的当事人,案件结果也与苹果公司没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其他消费者若有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问题,也只能起诉苹果公司的经销商或维修商,而不能直接起诉苹果公司,或将其作为第三人。
邹红清并不甘心。3月15日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他扛着“进灰”电脑,来到上海香港广场AppleStore门口,并把事先准备的展板展示出来,上面贴满相关照片,并写着“史上最给力的电脑,你还敢买吗?”,迅速引来路人围观。
“我当时还准备砸了我的电脑。”邹红清告诉记者,但不到5分钟,警察就出现了,制止了他的行为。随后,该苹果零售店工作人员请他进店沟通,并表示尽快答复。
邹红清说,之前他已联系了部分媒体,苹果方面当日对媒体称,愿意满足邹红清提出的免费维修或更换的要求。但是,“苹果官方事后连一个电话都没给我打过。”他认为,苹果当时的表态只为了“息事宁人”,没有解决问题的诚意。
走上维权路的,并非邹红清一人。上述沈阳张女士及另三位苹果电脑“进灰”用户曾委托辽宁省消费者协会,在今年“3·15”之前致函苹果公司,要求详细说明“进灰”原因,并向消费者道歉,但至今没有回音。
寄望质检总局
现在,邹红清将维权的希望寄托在国家相关部门身上。
邹红清已委托律师向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寄去一份《关于请求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对型号为MC510CH/A的苹果台式电脑进行质检抽查的律师函》,希望该局对这款苹果台式电脑进行质检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