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让我们着眼目前。
再融资审批权下放与支持海量非上市公众公司的新三板市场开闸,已经触手可及,此为放松管制与发行融资市场化的新一步。
再来,不妨踮高脚尖,轻轻眺望。
在“放松管制、加强监管”的路径下,证券期货市场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深入,证监会的监管模式进一步从一次性的准入门槛监管转向行为监管,事前审批转向事中监督、事后查处,有需要的行政许可权可逐步下放或取消。
最后,我们将目光放得更远一点,时间线抛得更长一点,梦想再做得更大一点。
证监会未来将不再介入应由交易所、中介机构、投资者和上市承担的具体事务,证监会的主要职能将转向制定标准和规则,促进法规和政策体系的完善,并以此维护一个公平、透明、高效、有序的市场。随着监管层对于市场化思路的进一步贯彻,依然带有浓厚行政色彩的实质性审批制将会终结。
这一切,看似遥远,实际正在一步步迈进。
或许,十年后,我们再次回看,会发现,伴随着一个架构清晰、效率高速、“三公”原则深入人心的监管架构,在规模、结构、竞争力、规范化与开放度等方面都有着重要突破的多层次资本市场已经来临。
实质性审批的结束?
再融资审核权下放至交易所已经成为市场的普遍预期,而与此同时,真正意味着“新三板”开闸的全新交易体系与规则也近在眉梢。
这背后,正是证监会放松管制思路的最新注脚从一次性的准入门槛监管转向行为监管,事前审批转向事中监督、事后查处,有需要的行政许可权可逐步下放或取消。
而这种下放、取消的力度将有多大,将是未来十年市场对于监管思路的最大期待之一。而越来越多的信号显示,这个数据,或会带来惊喜。
可供参考的是,自2001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全面启动至今,在十年多的时间里,证监会已分六批累计取消136项行政审批项目。仅2012年初,证监会初步定下的行政审批项目减少量就高达34%。
“尽最大可能,在最大范围内行政审批项目进行认真清理,能取消的尽量取消,能下放派出机构和自律组织审批的尽量下放,能合并的尽量合并。”一位监管层人士此前对记者指出。
而最近的一次调整或可为这种力度提供注脚。
10月19日公布的券商资管新政的亮点之一在于将原有征求意见中的事前备案改为事后备案,对此,一位接近监管层人士对记者指出,这是在根据国务院关于行政审批事项改革的总体思路和未来的方向,最后由证监会决定的。
未来十年,这种案例或将越来越多。
而市场最为期待的,无疑是股票发行制度的改变,在过去的股票发行制度下,从企业的选择到发行上市的整个过程透明度不高,市场的自律功能得不到有效发挥,难以适应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为保持证券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必须进行根本性改革。
事实上,这种努力已经得到了一部分实现,1999年7月1日《证券法》的实施以及一系列文件的相继出台,构建了股票发行核准制的基本框架,到2001年3月17日,证监会正式宣布取消股票发行审批制。
而到了2006年,新股发行市场化定价机制方向初定。2009年6月启动至今年4月三阶段发行体制改革启动,均是对2006年确立的市场化定价发行机制的修补。
下一个十年,随着监管层对于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发行审核市场化思路的进一步贯彻,依然带有浓厚行政色彩的IPO实质性审批制或将终结。
而在目前完全取消IPO审核条件仍未成熟的情况下,在业界看来,有可以逐步实现的路径。比如,可以尝试先将初审的判断权责更多过渡给中介机构,证监会只负责最终否决。这样,证监会就从原来的投票权变成一票否决权,可以有效提高办事效率,减轻证监会的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