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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如心830亿遗产纠葛 涉7家上市公司股权
money.fjnet.cn 2013-01-06 09:57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我来说两句

善款用途有极大弹性

细数香港的富豪们,慈善信托(基金)是不可或缺的点缀要素。李嘉诚基金会、李宝椿慈善信托基金、陈廷骅基金会、郑裕彤慈善基金等。

富豪们如此热衷于慈善基金,是否也是看中了其税务筹划的功能?

“在香港,慈善基金在税务局注册后享有一定的税收优惠。”不过,Patrick强调,这些减免只是让收税本身更有效率,慈善基金本身并不能看作是一种避税的工具。

在税收方面,香港的慈善基金主要在两方面享有税收优惠。Patrick介绍,一方面,慈善信托本身无须缴纳任何税种,另一方面,香港纳税人在计算应纳入息税、利得税以及印花税时,可以抵扣其对慈善基金做出的捐赠。

“通常,慈善信托是以非公司形式成立,由一组个人受托人管理,成立人本身可以是其中一个受托人。”Patrick表示,对于有以公司形式成立的慈善信托(在香港一般是有限公司),公司董事是慈善基金的管理人,同样,成立人本身可担任其中一名董事。

龚如心的华懋慈善基金即以有限公司形式成立,公司现任5名董事包括龚仁心、龚中心、龚因心,以及华懋的两位老臣梁荣江和陈鉴波。李嘉诚基金会和郑裕彤慈善基金也采用了有限公司的形式,而陈廷骅基金会则为公共性质的信托组织。

“以公司形式成立的话,慈善基金可以被继承下去,个人董事的变动不会影响到慈善基金的身份。”Patrick解释,如果以信托形式成立,由于信托本身并非独立的法人实体,这就意味着信托资产必须注册在个人受托人的名下,一旦受托人发生变动,慈善信托中的资产(如股份或房产等)就需要重新注册。

无论是采用何种形式成立,慈善都必须是基金会坚持的方向。

“慈善目标可以很宽泛,也可以限定在一定的范围内,比如成立人可以表明资金只用于符合香港法律规定的慈善用途。”Patrick坦言,要将慈善基金的支出严格限定在慈善范围内并不困难,但如果相关法律文书缺乏恰当的表达,成立人的意愿仅仅以愿望的形式出现,这些慈善愿望对受托人没有任何法律约束力。“不过,受托人在没有法庭命令的情况下,不能偏离成立人订下的慈善目标。”

以龚如心的830亿港元遗产而言,现在如何解读一张自行撰写的遗嘱成为最大的难题。如果法庭同意华懋慈善基金代表律师的观点,即龚如心遗嘱中就慈善项目只是提供一个指引方向,并非严格要求,那就意味着该慈善基金在决定善款用途上将拥有极大弹性。但无论如何使用,这些资金必须被用于慈善目的。

责任编辑:王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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