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代工厂净利润小,是否可以因此而不作为?
据央视报道,为节约成本,广西盈康药业连续多年用山银花枝梗代替山银花入药已经很多年,但在药品成分中,标注的仍是山银花。
在旗下涉事企业问题被曝光后,我们没有看到广药的任何道歉,而只是极力强调广西盈康的营业收入为4933万元,净利润190万元,分别占本公司营业收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6%和0.48%。
于是,这看似渺小的0.6%和0.48%就被广药拿来当作不作为的借口了。
广药作为一家国有企业,应该时刻把企业的社会责任至于首位。广药对自己的代工厂是否起到监管的责任?在事出之后,却以代工厂净利润小作为自己逃避责任的借口。
值得一提的是,广药在2012年交出了一份并不好看的财报,但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却是洋洋洒洒数万字,详述了其作为企业对社会的贡献。请问,在涉毒药品面前,这是否是一种讽刺?
4. 连续涉毒,广药为什么不思悔改一再挑战消费者底线?
产品责任,本应该作为企业最基础的责任之一,但广药却一而再、再而三地挑战消费者底线。去年的毒胶囊事件引起了消费者的恐慌,而广药白云山作为“放心企业”竟然也有涉及,事发后面对舆论的质疑、市场的猜疑,时至今日广药白云山并没有任何实质性道歉,流向医药市场的问题药品也没有主动召回,当事企业对其社会责任的漠然令人气愤。
广药连续涉及该类事件,可见已经不是偶然。仅仅一年之隔,再次爆发同类事件,不能不让消费者质疑,说明漠视责任已在这家企业文化中根深蒂固。
本应秉承着“做好药、做放心药”宗旨经营企业的药企,药品生产应该是对产品质量要求最高、最严格的,而广药集团却再三的拿产品质量做儿戏,让原本已逐步愈合“药品质量恐慌”的社会公众心理再次被撕裂,让整个产业再次沦落“公海悲剧”。
药品行业的质量问题或再次引起用药恐慌症,作为害群之马的广药,请问对此该负怎样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