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快农业现代化,土地流转正在成为全国各地农村中普遍推行的做法。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在此基础上深化探索,成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托公司,不仅避免了农户单独面对土地流转纠纷时的无力,提高了土地收益,更让农民“二次受益”。
像存折一样的红色小本,“股权证”三个大大的字印在封面最中央,39岁的村主任林开明小心翼翼地捏着它递给记者。大山深处的凤岗街道西霞村,今年2月将全村412户群众,折合成1625股份,组成了“西霞盛农土地股份合作社”,将全村2190亩土地全部委托给合作社,实行统一的对外土地流转。
5年的尝试,不仅让林开明今天终于可以松了口气,而且也让他无意之中成为推动沙县整村土地集体信托、统一公司化流转的“第一人”。
农户—信托公司—承包户
土地流转中,农户不再单打独斗
沙县因小吃闻名全国,也因小吃造成农村土地大量闲置。全县人口25.5万,约20万亩耕地,农村劳动力约9万人,外出经营小吃的就高达6万人。2012年,沙县被列为全国33个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规范化管理和服务试点之一,农村土地民间流转立刻呈现“井喷”状态。
据统计,2006年前,沙县流转土地仅1万多亩,而到2012年累计流转12.98万亩,流转率高达65.3%,高居福建首位。在外经营了六七年,赚了几十万元的林开明前些年回到老家西霞村被选举为村主任。他面对最多、最麻烦的问题就是土地民间流转引发的各种纠纷——或是由于经营不善,或是突遭自然灾害,农业大户常常“半路跳单”。农民们找不到跑掉的大户就找政府,结果乡镇政府、村委会便两头挨骂,也是一肚子委屈。
可否让土地流转既能在市场经济中规范起来,又能避免政府的行政行为过度干预?2011年5月,经过反复推演,沙县县委、县政府决定从财政拿出150万元做资本金,分别成立源丰、金茂两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托公司,并在全县的11个乡镇设立分公司。运营的基本思路是,各个村在农户自愿的前提下将本村农地经营权统一信托于两家公司,受托后两家信托公司再统一向外来承租农地的农业大户和农业公司进行流转。
“资本金是专门负责先期向农民预付和垫付土地流转保障金及收益,万一发生违约行为,也将由公司统一负责向承租人追讨。”沙县农业局局长、源丰公司总经理邓声豪告诉记者,“实际上,就是在他们二者之间建立了一道‘防火墙’。双方经营中可能出现的责任,将不再由政府而是改由公司承担。”
信托公司是怎样日常运转的呢?两家信托公司成立后,沙县把全县的农村耕地位置、大小、基础条件、流转标准等情况汇集起来,通过统一的网络信息平台,统一对外招商,全县土地流转速率由平均2—3个月,缩短至一周左右,大大提高了农时利用效率。信托制度推行两年来,再未发生过一起违约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