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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行柜员力推理财品 储户逾22万存款变平安保单
money.fjnet.cn 2011-08-19 15:22   来源:中国广播网    我来说两句

就此事,北京朝阳律师事务所律师胡钢以及经济之声评论员包华做分析评论。

律师:银行和保险公司都应承担责任

胡钢:从法律关系来分析,保险公司是最终向刘先生提供相关的服务的,但是有一个代理人,就是银行的具体网点作为代理人向他提供的。虽然银行工作 人员是作为一个个人曾经和刘先生面对面有沟通,但是他本身是一个职务行为,相关的权利义务还是应该由银行网点来承担。也就是说在整个过程中,双方实际上银 行作为代理人还有保险公司双方,两方面都共同的实施了同一个行为,最后的结果是造成了刘先生财产的损失。所以银行和保险公司都应当承担一个连带的责任。

包华:我认为银行首先应当承担责任,因为这件事情发生的是在银行的工作时间,银行的工作地点,银行的工作人员出于职务的行为来履行的相关内容, 因此,银行首先要承担责任,这是第一位的。至于保险公司,因为保险公司是一个收益方,而它取得一个相关的收费,同时保险公司没有及时履行自己交付保险合 同、告知投保人相应的权利以及风险的义务,因此保险公司也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但是我认为银行应该是首先第一位需要考虑的。

专家:企业经营需要规则

包华:银行里卖保险普遍存在误导和夸大收益的问题,屡禁不止。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就是银行和保险公司之间是有巨大的利益链条在支撑的。我们 看到的银行也好,保险公司也好,本案涉及银行保险公司都是大型的国企,而且都是上市大型国企。在这种情况之下,大家可能会去拷问一个大型上市国企的社会道 德,但我更希望关注的一点是,我们是否可以通过道德的层面去约束企业的具体的经营行为?答案是否定的,肯定不能通过道德去约束。

因此我认为更多是要倡导一种规则,不仅是诚信的规则,更多是在具体经营过程中一些细节的一些规则,而这些规则可能依靠与监管部门,依靠行业协会,同时也依靠这些大型上市的国企自身的管理职能的实现。

此外,在诚信方面经营方面、经营方面出现这样的问题,肯定是要接受市场拷问的。因为上市公司是一个公共的公司,它不仅要对股东敞开它自己的账 户,包括公布相应的信息,同时它还需要针对一些不确定的个体要公布它的相关信息,而这些信息公布的原因,最主要是因为可能会有不同公众在不同的时间内去购 买他的股票。所以我认为,它对全体社会公开它的经营效果、包括它具体产品的销售模式,是必要的。而这些公开的过程是一个上市公司的根本。所以我认为,作为 一个大型、巨型的上市公司而言,应该做到这些。

律师:望监管部门加强监督检查

胡钢:银行和保险在我们国家是属于高度管制的行业,比如说他要开展相应的业务,设立相应的机构,甚至是具体的个人要办相应的开展相应的业务,都 要获得相关的证照,它的门槛是非常高的。从这点来说,出现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况,监管是存在一些缺失的。我们希望监管部门进一步加强对于这些误导性销售的 监督检查,以维持一个良好的市场环境。

胡钢:出了纠纷以后,当事人最便捷的方式是和交易对方进行沟通,特别是保险或者是银行是高度管制的部门,效率是比较高的。同时,消费者也应向当地的保险或者银行监管管理机构进行投诉。因为双方是可以促进的。

另外还有一个小细节,可以直接向银行或者保险网店的总部进行投诉,这样也能提高相应的处理的速度。

第三条途径以北京为例,北京市保险行业协会三年前就设立了一个独立的调解保险合同纠纷的机构,这是一个第三方的调解机构,这两年处理了几百起相关的案件,调解效率也是比较高的。

而所谓的诉讼,应该说是作为最后的一条,我们常说的起法律的武器,本身和对方直接依法进行沟通就是拿起法律武器的方式之一,而不仅仅是指提起诉讼。

专家:政府与银行双渠道推进投诉

包华:我认为如果是消费者碰到这样事情的时候,它的投诉可以针对于银行,也可以针对于政府,我更多的建议是把这件事情在双格轨道上同时推进,跟 企业投诉跟政府投诉同时进行,这样才能显示出来一个相应的互动,两方面才能更好的去沟通。政府找到银行的时候银行知道怎么回应,银行接到政府的通知调查通 知的时候,也知道应该去配合,所以我认为这两个途径应该同时推进。

至于是否进行诉讼,应当是在银行和政府给予反馈意见之后,再去决定。

银监局专家:存户若遇不熟悉产品 须保留证据以防欺诈

对于消费者去银行存款的时候应该怎么样避免风险,北京市银监局主管新闻的王先生也给消费者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王先生:第一,我们在做一些不熟悉的事情的时候,因为现在金融越来越全球化了,经济发展越来越快了,在这个发展过程中金融产品会越来越丰富,这 里头不光涉及到保险产品,有可能还会涉及到证券公司的理财产品,甚至可能涉及到银行次生的理财产品,这些产品跟银行原有的简单的存贷款业务是不同的,就是 希望无论年轻和老人的话,在做产品的时候,或者去做存款的时候,如果遇到自己不熟悉的时候,首先要想一想,多问一问,不要轻易做自己不太熟悉的产品,同时 如果要做的话,必须要保留一定的证据,防止别人出现这种欺诈的行为。

记者:消费者在遇到这种问题,遇到这种纠纷或者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应该怎么办?

王先生:遇到这种情况的话立马要采取手段,尽快地去主张自己的权益,肯定第一反应就是立马跟银行联系,首先是找银行,因为一个是银行自身当事 人,当事人领导,甚至就是说自己有投诉电话,如果这个时候很快速度解决不了的话,可以找我们,因为消费者金融保护本来就是我们的工作之一。

这情况只要多了,而且只要给我们的话,我们一般的话都会报告上去,大致的有多少,类似的情况案例多少,这样的话,类似的案例如果多了的话,可能 也会督促银行更完善监管。我们每天都看媒体的报道,比如说报道我们看了以后,发现事情我们都会立马去处理,去核实的。现在不光是消费者直接投诉,其实我们 自己看到的一些情况我们都会去核实的。

责任编辑:林晨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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