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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保寿险多项行为违法 遭陕西保监局处罚
money.fjnet.cn 2011-09-30 10:31   来源:中国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我局认为,向银保区域经理发放高薪酬、高绩效套取资金用于费用支出的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第86条的规定,依据《保险法》第172条及《行政处罚法》第27条的规定,我局决定给予你公司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拼凑团单、团险个做、虚构投保单位、虚增团险保费的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第86条的规定,依据《保险法》第172条的规定,我局决定给予你公司停止接受新团险业务3个月的行政处罚。

综上,我局决定给予你公司罚款5万元,停止接受新团险业务3个月的行政处罚。

当事人侯建斌,对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渭南市分公司拼凑团单、团险个做、伪造投保资料、虚增团险保费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依据《保险法》第173条的规定,我局决定给予撤销任职资格的行政处罚。

请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中国建设银行陕西省分行高新路支行缴纳罚款(户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账号:61001920900058900001),在摘要处注明罚款,并将缴纳凭证传真至陕西保监局(传真号码029-83500355)。逾期,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中国保监会申请行政复议或在3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又不申请复议或起诉的,我机关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责任编辑:林晨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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