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漏税金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原有若干税收优惠政策取消后有关事项处理的通知》(国税发[2008]23号)第三条有明确规定:2008年后,企业生产经营业务性质或经营期发生变化,导致其不符合《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条件的,仍应依据《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补缴其此前(包括在优惠过渡期内)已经享受的定期减免税税款。
另据《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第8条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实际经营期不满十年的,应当补缴已免征、减征的企业所得税税款。陆伟立从2005年进入恒立有限到2009年完全退出时,其实际经营期并没有满十年,按规定恒立油缸需要补交税款。
但是,公司在招股书中坚称自己为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执行外商投资企业“两免三减半”的所得税优惠政策,即2007、2008年度免征企业所得税,2009、2010和2011年度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即按照1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根据恒立油缸预披露材料提供的财务数据,2008年至2011年上半年该企业税前利润总和高达7.2亿人民币,按25%的一般企业所得税粗略计算,应交所得税金额接近1.8亿人民币,但其根据“合资企业”的税收优惠,实缴所得税仅7469万元,享受的所得税优惠总额超过1亿人民币,如果算上2007年“免征所得税”的优惠,恒立油缸涉嫌偷漏税金额将会更多。
挖掘机市场现疲态
2011年上半年,恒立油缸卖出了11.55万只挖掘机油缸,预计其2011年全年销量将会继续同比上扬。但是,想要在今后数年内继续维持类似2010年那样160%的高速增长难以为继。
虽然在今年1、2月时销量同比分别增长12.54%和117.87%,但4月起销量已有下降,6月单月的挖掘机销量更加颓靡。东方证券研究员周凤武就表示,三季度是行业传统淡季,加上去年的销量基数又高,挖掘机子行业景气度开始走低。
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秘书长苏子孟指出,去年我国的挖掘机产能非常大,销量16万台,而产能高达30万台。有些公司拼命压价、促销或者“零首付”销售,使得今年1-3月的挖掘机销量看上去不错,但“挖掘机需求量有限”这一根本性因素还是存在的,因而,今后类似恒立油缸这样的配套厂商,想维持长期销量大幅增长,恐怕不易。
高毛利挑战
如果不能在销量上有所突破,那么恒立油缸是否可以守住自己高毛利率的这一优势呢?
目前,该公司的产品(含挖掘机专用油缸及重型装备用非标准油缸等)毛利率在42%左右,而一般液压气动元件的毛利率在18%到25%左右(2000年到2008年),但公司挖掘机油缸业务收入持续增长,特别是2010年出现爆发式增长主要原因为2010年国内挖掘机市场需求爆发式增长,公司挖掘机专用油缸供不应求。然而公司在上下游行业形势的变化下这种高毛利的销售模式能持续多久令人生疑(见表)。
一是挖掘机产能过大的问题。2010年挖掘机的产能为30万台,但产量只有16万台。但各大企业扩产速度并没有放慢。如三一重工计划在2011年使挖掘机产销量达到2.5万台,未来仍将继续扩产。
目前,中联重科在江阴建立年产能3万台的挖掘机生产基地;三一重工计划在2011年使挖掘机产销量达到2.5万台,未来仍将继续扩产;柳工集团在推进常州基地万台挖掘机的大型项目,2015年目标锁定在3万台。
此外,包括广西玉柴、徐工、熔盛重工旗下企业以及五粮液旗下公司等都在布局挖掘机基地,预计国内在2015年整体挖掘机产能可能会突破40万台。但苏子孟表示,2015年我国挖掘机销量可能只有25万台左右。
在产能严重大于产销量的情况下,主机厂必须降价才可能胜出。毫无疑问,配套厂商一旦降价,就可能会牺牲毛利率这一指标,在众多配套厂商中,主机企业有可能对那些毛利率较高的配套厂商做说服工作。不少配套厂商不希望丢掉客户,所以会被动答应。此外,原材料成本短期对挖掘机等油缸产品的毛利率影响不大,但不代表这种情况会一成不变。
钢材及钢制品占挖掘机油缸成本的50%,钢材需求现在供应充足,但其价格走势波动较大,对油缸成本造成一定压力。短期,企业或许可以提高售价,但未来,若挖掘机销售不佳,企业是不会允许其配套厂商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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