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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报原总编受贿案牵出国土部副部长
money.fjnet.cn 2011-10-27 08:33   来源:北京晨报    我来说两句

中国国土资源报原总编辑刘允洲利用职务便利,帮助企业疏通关系,在土地投资方面获取便利。他还为浙江省横店圆明新园项目违规获得土地提供帮助。从中得到好处的人用房子、车子回报他的牵线搭桥。昨天,涉嫌受贿200多万元的刘允洲在北京市一中院受审。

退休总编认罪 “我要付出代价”

昨天9点15分,64岁的刘允洲(如图)被带进法庭。他头发花白,戴着一副金边眼镜,说话很有条理。他已经从单位退休,却在离任后被查出有受贿行为。庭审伊始,刘允洲被问到曾经担任何职务时,他迟疑了一下回答说“新闻工作者”。在案发前,他原是中国国土资源报总编辑、巡视员。

据北京市一分检指控,1997年至1999年间,刘允洲利用担任中国土地报社社长兼国家土地管理局宣传中心主任、中国国土资源报社社长的职务便利,接受新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吴某的请托,为该公司承揽上海地产项目并获得国家土地管理局对该项目示范小区的命名提供帮助。他因此收受吴某给予的住房一套。

2003年至2004年5月期间,刘允洲利用担任中国国土资源报社总编辑的职务便利,为北京时代东华公司投资拍摄影视剧提供帮助。他收受该公司董事长周某给予的10万元。2007年间,他利用担任中国国土资源报社巡视员的便利条件,通过时任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厅长王某职务上的行为,为浙江省横店圆明新园项目违规拿地提供帮助。他收受浙江省东阳市横店共创共有共富共享委员会主席徐某给予的180万元。

“我对这几件事,没有大意见。”刘允洲承认自己犯下受贿罪,并对法官说,“我希望能够得到法庭公正的处理,我自己没有慎重处理好人身大事,要为此付出代价。”

责任编辑:林晨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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