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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钢老年公寓被疑偷漏税 一张发票现三家单位
money.fjnet.cn 2011-11-03 10:53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我来说两句

如果不是葛慧娟仔细去看这张发票,这个被其称为“惊天”秘密或许还会被隐藏得更久。

这张由一家名为“宝康老年公寓”单位开具的发票上,不仅有两个开票单位,且本应代表同一家单位的发票代码、税务登记号、公章事实上却是三个不同单位所有。

葛慧娟的父亲生前一直在这家位于上海宝山区的老年公寓居住,直到2011年3月过世,葛慧娟整理发票时发现了这个问题。

她找到相关部门查询,发现这是一张真发票,但却属于“违规发票”。

这个公寓隶属于宝钢集团企业开发总公司,系该公司投资3400万元投资设立的福利机构。

一份举报信被递交到上海检察院系统,并检举这家公寓偷逃“巨额税款”,并一同举报当地税务机关个别“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

10月31日,葛慧娟也向本报记者证实,其已向宝山区检察院递交了举报信,“宝山检察院已立案,且去了宝山区卫生局查了相关材料”。

而一位知情律师则向本报记者介绍,检察院对此“发票”也感到“非常惊讶”,记者致电宝康老年公寓,则未得到答复。

蹊跷的发票

举报人向本报记者展示了其中一份发票。

开票单位是“上海市宝康老年公寓”,但不是唯一的一个开票单位,下面还有一个括号里面写着另一家开票单位“上海市宝康老年公寓卫生所”。

原则上,只有同一个单位有两个不同名称时才采取这种模式,那老年公寓和卫生所是同一个单位么?

葛慧娟通过上海民政局网站系统查询,上海宝康老年公寓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为柳瑞芬,地址是永清路宝山十村106号,成立日期是2002年12月20日。

宝山区民政局颁发的《上海市社会福利机构执业证照》确定上海宝康老年公寓为社会福利机构,其营业执照挂靠宝山区民政局,“属免税企业”。

而上海市宝康老年公寓卫生所地址也是永清路宝山十村106号,法定代表人也为柳瑞芬。

葛慧娟还注意到发票主抬头是“上海市宝康老年公寓”,但发票公章却盖的是“上海市宝康老年公寓卫生所”。

但让它们感到惊讶的却远非如此,这家公寓所开的发票代码显示该发票属于“宝山区宝钢红十字老年护理院”,税务登记号却显示该发票属于“上海市宝康老年公寓”。

葛慧娟进而查询到,真正的宝康老年公寓发票代码为231001070051,而非现在发票上打印出来的“231000900313”,而后者正是“宝钢红十字老年护理院”的发票代码。

这就表明,在同一张发票上,竟然出现了三家单位:上海市宝康老年公寓卫生所、上海市宝康老年公寓、宝山区宝钢红十字老年护理院。

资料显示,三家单位都为宝钢集团企业开发总公司设立,比如上海市宝山区宝钢红十字老年护理院法定代表人也为柳瑞芬,地址同样为永清路宝山十村106号。

但10月30日本报记者致电宝康老年公寓对外联系电话时,对方明确地表示,“老年公寓就是红十字老年护理院”,在上述两家单位的宣传广告上,两者也并当作同一家单位。

而在上海市税务局发票信息查询系统上输入发票相关编号显示,“该发票不是纳税人310113746155711购买的。”

310113746155711是宝康老年公寓出具的发票上的税务登记号,一连串的疑问让葛慧娟非常震惊。

由于发票抬头和代码以及编号等固定的内容,老年公寓毫无修改权力,因此,其怀疑税务部门个别工作人员有“猫腻”,如今,葛慧娟已向宝山区检察院进行了举报。

责任编辑:林晨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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